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恒达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月 21 日,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化工业园区(医药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阳志峰,注册资本:128314800元。经营许可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目前在役的装置有17万吨/年离子烧碱装置以及 5000 吨/年 80%水合肼项目前段工序的次氯酸钠装置正常生产,企业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了在役装置的自动化提升改造验收。企业现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 09 月28日,许可范围:32%氢氧化钠(170kt/a,折 100%)、液氯(110kt/a)、盐酸(30kt/a,31%)、次氯酸钠(10kt/a)、硫酸(3kt/a, 75%),氢气(3360 万Nm3/a)。 当前,该企业厂区液氯包装厂房(含一期、二期)生产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氯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脱硝冷冻厂房液氨储罐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原动力冷冻液氨罐区构成的四级重大危险源装置现已拆除,本次评估拟申请核销。上述重大危险源已在樟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取得备案登记表,备案号:BA赣360982(2023)002,有效期至2026年7月26日。 该企业在役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液氯、盐酸、氢气(在线量,不储存)、次氯酸钠、硫酸、液氨(冷冻冷媒用)、氟利昂(R22)、柴油发电机及铲车叉车用的柴油等。厂区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火灾、爆炸等。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项目组成员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报告编制人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报告审核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依据报告中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及现场勘察、检查结果,江西蓝恒达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装置存在的一些问题列表如下: 1、液氯充装现场应急处置牌未及时更新岗位责任人(彭俊已离职)。 2、液氯计量槽厂房外围吸收池存在氯气鼓泡溢出,未设置当心中毒警示标识。 3、氯气二级吸收塔排液阀门的法兰金属垫片锈蚀断裂未及时更换。 4、液氯计量槽厂房2F平台北侧一个液氯储罐爆破片与安全阀之间的压力表存在压力,疑似爆破片腐蚀泄漏,需核实更换。 5、液氯储罐2F平台管道支撑存在金属疲劳腐蚀,应另做加固支撑,预防支撑断裂。 6、液氯计量槽厂房2F平台个别负压集气管缺失。 7、液氯计量槽厂房2F平台负压集气管长度不足,无法有效覆盖泄漏点。 8、脱硝冷冻厂房内的配电房穿墙电缆槽盒盖板缺失。孔洞应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9、液氨储槽外层防腐涂层大面积脱落,未及时做防腐处理。 10、现场检查发现与空气分离器相连的水封罐无水。 11、液氯充装厂房外墙封闭式改造未完成施工。 通过与企业沟通,企业已于近期对现场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主要的安全缺陷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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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企业厂区液氯包装厂房(含一、二期)生产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氯计量槽厂房(液氯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脱硝冷冻厂房(液氨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上述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氯气、氨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氨气、氯气同时属于高毒物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气属于剧毒化学品。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主要存在有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同时存在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噪声等一般危险因素。 3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 本报告对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辨识、分级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要求进行,辨识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4定性、定量评估结果 (1)该企业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企业每年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对新入职的岗位员工依法进行三级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作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 (2)根据事故后果预测及多米诺影响分析结果,50m3液氯储罐整体破裂造成的事故后果最严重,中毒扩散死亡半径838m,轻伤半径可达2590m,液氯储罐发生容器爆炸产生的多米诺半径为23m,液氨储罐发生容器爆炸产生的多米诺半径为15m,该距离范围内,可能会对周边厂房的建筑设、施造成损坏。企业液氨、液氯储罐设有安全阀泄压设施和压力报警远传,正常情况下不易发生超压爆炸,液氯储罐发生爆炸的原因最有可能为罐内三氯化氮富集,因此,企业应做好液氯设备的定期排污,并定期对排出物进行分析。同时,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查、校验、维护。 (3)根据危险度评价分析,企业液氯包装厂房、液氯计量槽厂房、脱硝冷冻厂房的危险程度等级均为Ⅰ级,属高度危险。 (4)利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出的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图,得出该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整体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如下: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特殊高密度场所(<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半径约927m,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半径约722m,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半径约243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半径约113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3×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半径约43m。结合该企业周边环境调查情况确定,上述外部防护距离内无相关防护目标建筑,外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的要求进行检查,该企业制定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日常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了专家评审并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适时修订,企业根据每年的应急演练计划按要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的演练,员工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6)各重大危险源装置区采用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劳动保护、事故应急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施运行良好,能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通知企业进行了整改,重大危险源装置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二、 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液氯包装厂房(含一、二期)生产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氯计量槽厂房(液氯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脱硝冷冻厂房(液氨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上述重大危险源的采用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防范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令,第79号修正)及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企业在保障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有效运行,作业人员严格遵章操作的前提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可控。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10.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04.02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杜凡奇(左)、企业(中)、王东平(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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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