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碘佛醇、5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及年产195吨日本依度沙班抗凝血剂活性物ILC等产品技改项目(五期)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31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年产300吨碘佛醇、5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及年产195吨日本依度沙班抗凝血剂活性物ILC等产品技改项目(五期)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7日,注册住所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内,法定代表人为李国祥,注册资本为陆仟捌佰万元整,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拟在其用地内现有车间A1内建设年产300吨碘佛醇、5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及年产195吨日本依度沙班抗凝血剂活性物ILC等产品技改项目中五期工程年产5吨钆贝葡胺生产线(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属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5t/a钆贝葡胺。 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甲醇;钆贝葡胺缩合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胺基化工艺,羧基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烷基化工艺;该项目生产、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产品钆贝葡胺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9号令修正)规定,企业无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9号令修正),该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企业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项目组成员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高海泉 | 20211004636000000006 | 36220293286 | ||
汪海波 | 03320241036000000349 | 36250423366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报告编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评价结论 |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碘佛醇、5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及年产195吨日本依度沙班抗凝血剂活性物ILC等产品技改项目(五期)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备设施、公用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31 | |
现场参加人员 | 刘求学 企业 李辉 汪海波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公开版本稿)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碘佛醇、5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及年产195吨日本依度沙班抗凝血剂活性物ILC等产品技改项目(五期)安全条件评价(2)(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