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 建设单位: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原项目总资产投资:55000万元 建设地点:江西省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该公司位于江西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内)D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徐军荣 生产班度:300天,四班三倒8小时制,管理和辅助岗位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 总平面布置图编制单位: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 公司于2025年07月22日(第二次变更)取得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401-361181-04-01-301165),项目名称为: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该公司委托湖北嘉诺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出具了《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于2024年8月20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赣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2436号,于2024年11月由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于2024年11月28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赣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2455号,一期项目(罗地吡(100t/a)、3-氨基-4-氯苯甲酸十六烷酯(150t/a)、一苯基二氯化膦(3822t/a)、二苯基一氯化膦(1178t/a))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已经建设完成,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有硝化工艺、氯化工艺和胺基化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氨、甲醇、甲苯、三氯化磷、氯苯、黄磷。 此次变更原101生产车间一、202罐组二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由于101生产车间一工艺设备变更(连续反应改间歇反应,黄磷在线量减少,具体见2.7.2章节)、202罐组二黄磷最大储存量调整现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在试生产阶段发现的部分问题,为了对试生产中问题进行优化,该公司拟对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进行安全设施变更,此次变更不改变产品种类及规模、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增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增加重大危险源的前提下,为了优化工艺流程、便于操作步骤、降低反应风险、缩短操作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及解决设备和管道堵塞问题。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专业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赵海林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刘良将 | 安全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邱国强 | 电气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罗明 | 自动化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化工机械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化工机械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化工工艺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电 气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检查结果 | ||||
评价结论 | 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采用的工艺技术、储存方式、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可靠。 此次变更可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2021〕100号要求,针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 号,本报告已补充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综上所述,江西赛尔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德兴化工园区罗地吡等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此次变更在以后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经营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年4月27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6月2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评价机构罗明 中:企业人员 右:评价机构赵海林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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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