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富昌石化有限公司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评价报告名称 | 赣州富昌石化有限公司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富昌石化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桥西村(康大高速大余新城南服务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23MA37PWDN3W,法定代表人为吴名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餐饮服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南韶高速车辆加气需求,赣州富昌石化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LNG汽车加气站项目,项目选址在江西省大余县新城镇桥西村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 本项目于2026年1月27日取得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大余县燃气发展规划的情况说明》,项目符合《大余县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年)》要求;于2026年3月20日取得大余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复函,同意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于2026年4月22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LNG汽车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6]85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辅助站房(1F)一座,包含营业厅、设备间、机柜间,并设置 1 台一体式 LNG 加气撬,撬上包含 60m³LNG储罐,2 台潜液泵、2 台单枪加气机、1 台卸车储罐增压器,1 台 EAG 加热器。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T50156)表 3.0.12 分类,LNG加气站 LNG 储存规模总容积≤60m³ , 单罐容积≤60m³属于 三级加气站,本项目建成后属于三级加气站。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加气站行业分类属于批发和零售业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中的F5266机动车燃气零售。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刘文蓉 | 03320241036000000805 | 3625044612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郭 开 | 20221004636000000502 | 36230333100 | ||
金玉城 | 20221004636000000488 | 36230333096 | ||
报告编制人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评价结论 | 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燃气规划的要求;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项目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本项目属于批发和零售业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中的F5266机动车燃气零售;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T50156),本项目建成后属于三级加气站。 2、项目总体布局合理,站区内部建构筑物之间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3、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容器爆炸、管道爆炸、厂(场)内车辆致害,其次是泄露、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致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致害、坍塌、其他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其中火灾、可燃气体爆炸是本站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防范重点。 4、项目储存经营的天然气不属于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5、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没有超过GB18218-2018标准规定的临界量,因而不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 6、安全检查表评价中,本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通过采取补偿措施,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 7、危险度评价:LNG储罐危险度是高度危险。因此在易燃易爆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浓度检测报警仪,各种作业尽量采用密闭操作,自动控制,作业人员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本项目站区安全管理,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加强对站区的日常检测,防止产生静电火花以及站区内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也是防止燃爆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卸车作业、加气作业、站内车辆引导作业、配电间作业等,该站作业均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本项目选择成熟的生产工艺,工艺过程易于控制,通过选择合理的工艺参数,选用合适的安全装置、连锁保护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工艺装置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配备规范的常规防护及个体防护设施,其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危害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综上所述,赣州富昌石化有限公司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拟建的赣州富昌石化有限公司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LNG汽车加气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6.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7.2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起赣昌安全李永辉、赣昌郭开、企业人员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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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赣州富昌石化有限公司南韶高速大余服务区南区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刘文蓉)(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