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12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6月1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116号,法定代表人为魏东,是江西青峰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企业安远山香药业整体搬迁到赣州开发区、经过赣州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准、注册的一家股份制药品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6月7日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06-360799-07-02-177883)。“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4月18日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502-360700-07-02-137887)。“江西山香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4月3日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404-360799-04-01-796730)。2025年9月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自行编制了《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2025年12月河南建泰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内容为“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在“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基础上增加部分设备及设备防护罩等)以及“江西山香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整合。 本次验收内容: 1、项目在对现有厂房S04制剂大楼156车间1楼设备工艺进行改造,拆除原有中药生产线设备,购置安装粉碎机、流化床、整粒机、压片机、包衣机等设备,新增蒸汽锅炉1台,新增有机废气处理设备1套。 2、新增湿法混合制粒机、外观检测机、气流粉碎机等18余台套产生设备及检测仪器,对包衣机、流化床、清洗机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冷水机组1套,产线改造包括设备蒸汽排水管道改造、设备废尾气系统处理改造等。 3、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 以上改造完成后形成全厂年产30亿片化学药产能,项目产品属于精细化工产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调整)文件,项目涉及的乙醇、丙酮、柴油(柴油发电机)、天然气(锅炉房)为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D4416太阳能发电。依照相关规定,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 名 | 专业 | 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郭 开 | 化工工艺/自动化 | 20221004636000000502 | 36230333100 | |||
金玉城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 20221004636000000488 | 36230333096 | |||
报告编制人 | 电 气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化工工艺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化学工程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电 气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评价结论 | 1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道路运输、工艺设施及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现场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公用工程、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均符合施工图设计。 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经过分析,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容器爆炸、锅炉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淹溺、粉尘、噪声、振动等。 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应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引起高度的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避免因此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厂区内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丙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乙醇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品,乙醇的管控措施仅限于强化运输管理,本次评价范围不涉及乙醇运输。 3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厂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距离的要求,且交通方便。 2、厂址具备良好地质条件,不属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地震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3、本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了市场准入的要求。不属于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生产工艺安全。 4、厂区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项目在平面布置、建筑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5、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了“三同时”的安全设施验收。 6、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各作业单元主要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范围,部分次要危险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化药特殊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试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12.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4.12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一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二为企业人员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