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未氏物资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或“该店”)成立于2008年08月14日,2024年02月23日经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取营业执照,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桃竹村南池路189号,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工业气体经营)。 该公司于2023年07月12日经换南昌市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取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①编号为“湖应急危经(乙)字[2023]005-01”,经营方式为“零售(无仓储)”,许可范围为“※※氮气、氩气、氦气、氧气、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以下无)”,有效期为“2023年07月05日至2026年07月04日”;②编号为“湖应急危经(乙)字[2023]005-02”,经营方式为“批发(贸易无仓储)”,许可范围为“※※氢气、乙炔、液氨※※(以下无)”,有效期限为“2023年07月05日至2026年07月04日”。 该公司在商店内最多存放样品有:二氧化碳30瓶×40L/瓶、氦气20瓶×40L/瓶、氩气20瓶×40L/瓶、氮气20瓶×40L/瓶、氧气20瓶×40L/瓶、一氧化二氮20瓶×40L/瓶。 现该公司拟增加经营丙烷、丁烷、三氯化硼、液氧、液氮、液氩、混合气体(约67%氦气、30%氮气、3%二氧化碳)、压缩空气、标准气体(80%氮气+甲烷、氢气、乙烯、一氧化碳各5%;88%氮气+甲烷、氢气、乙烯、一氧化碳各3%)。其中批发(贸易无仓储)的有丙烷、丁烷、三氯化硼、液氧、液氮、液氩;零售(无仓储)的有混合气体、压缩空气、标准气体。商店存放样品的有混合气体10瓶×40L/瓶、压缩空气10瓶×40L/瓶、标准气体5瓶×8L/瓶。取消一氧化二氮的样品存放,改为批发(贸易无仓储)。二氧化碳样品存放量由30瓶×40L/瓶调整为20瓶×40L/瓶。 新增经营品种及调整样品存放后该店经营的品种:①批发(贸易无仓储)的有氢气、乙炔、液氨、丙烷、丁烷、三氯化硼、液氧、液氮、液氩、一氧化二氮;②零售(无仓储)的有氦气、氩气、氮气、氧气、混合气体、压缩空气、标准气体。商店存放样品为二氧化碳20瓶×40L/瓶、氦气20瓶×40L/瓶、氩气20瓶×40L/瓶、氮气20瓶×40L/瓶、氧气20瓶×40L/瓶、混合气体10瓶×40L/瓶、压缩空气10瓶×40L/瓶、标准气体5瓶×8L/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国统字〔2019〕66号),该公司属F516化工产品批发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号),“企业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经营企业需要变更经营场所、有储存经营企业变更储存场所、仓储经营企业异地重建、或企业经营方式及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首次申请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气、乙炔、液氨、丙烷、丁烷、三氯化硼、液氧、液氮、液氩、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碳(商店存放样品20瓶×40L/瓶)、氦气(商店存放样品20瓶×40L/瓶)、氩气(商店存放样品20瓶×40L/瓶)、氮气(商店存放样品20瓶×40L/瓶)、氧气(商店存放样品20瓶×40L/瓶)、混合气体(商店存放样品20瓶×40L/瓶)、压缩空气(商店存放样品20瓶×40L/瓶)、标准气体(商店存放样品5瓶×8L/瓶)。其中氢气、乙炔、液氨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经营场所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液氨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液氨列入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该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于2026年6月12日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测,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的要求,编写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