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属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业,其产品经鉴定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该公司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该公司产品列入《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标准》(GB 51283-2020)中其他助剂,2009年该公司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至今未发生新、改、扩建设项目,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0)前言中“关于规范实施。……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该公司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41号、79号修改、89号修正)“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和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取消副光亮剂的生产后该公司生产规模为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650t/a)、三价铬钝化剂(3600t/a)。 1、各单元评价结果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结果 ①化学品辨识 1) 危险化学品有:原料环氧氯丙烷、二甲氨基丙胺、乙二胺、二乙烯三胺、一氯甲烷、氮气(压缩的)、硝酸、铬酸酐、甲酸、硫酸钴、氢氧化钠、硝酸钠、硫酸(水处理用)、盐酸、柴油(锅炉、发电燃料);中间产品硝酸铬;产品镀锌三价铬钝化剂、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 盐酸、硫酸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3) 硝酸、硝酸钠、乙二胺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 4) 硝酸铬、铬酸酐列入高毒物品目录。 5) 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6) 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②“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1) 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 2) 生产过程的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 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爆炸危险区域辨识 103光亮剂厂房、106危险品仓库涉及1区、2区、附加2区爆炸区域。 ④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公司存在物体打击、厂(场)内车辆致害、机械致害、起重致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跌落、坍塌、水害、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泄漏、其他等危险因素,其中以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的危害分布最为广泛,且事故后果相对严重。 (2)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的结果 1) 该公司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为蓝色风险。 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得出其101硝酸罐区卸车/巡检作业单元、103光亮剂厂房生产作业单元、104钝化剂厂房生产作业单元、105成品仓库一般素材仓出入库/巡检作业单元、106危险品仓库出入库/巡检作业单元、201锅炉房生产作业单元、203发配电作业单元等作业条件危险性均为一般危险、稍有危险。 3) 危险度评价法:103光亮剂厂房危险度为Ⅰ级,属于高度危险106危险品仓库危险度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101硝酸罐区、102柴油罐、104钝化剂厂房、105成品仓库、一般素材仓、201锅炉房危险度为Ⅲ级,属于低度危害。 4) 103光亮剂厂房、104钝化剂厂房设置DCS、SIS、GDS控制系统,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冷却设施和安全阀,采取上述安全措施降低了火灾爆炸危险。 5) 多米诺分析显示该公司氮气瓶整体破裂多米诺半径为1m,未超出厂界。 6) 该公司未入住认定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验收后无新、改、扩建项目,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 7) 该公司周边环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8) 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其甲类场所如103光亮剂厂房、106危险品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为50m。该公司外部周边环境中100m以内无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9) 该公司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0) 该公司建(构)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1) 该公司储运工程符合《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 15603-2022)、《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2) 该公司未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 13) 该公司自动控制系统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14) 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5) 用安全检查法检查,该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6) 该公司落实了《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应急〔2018〕74号)的要求。 17) 安全检查表法得出:该公司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安〔2020〕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89 号修正)的要求。 2、评价结论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撮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日常管理严格,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 综上所述: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安全设施有效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现状与设计、设计变更一致,依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表,该公司风险级别为蓝色,针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安全设施有效运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的学历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