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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28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10日,2023年01月16日经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取了营业执照,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非认定的化工园区),属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主要从事电镀制剂生产。

该公司于2023年09月20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9〕1027号,许可范围为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3600t/a)、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1kt/a),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因下游客户镀锌工艺升级,副光亮剂不再适配,该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决定取消350t/a副光亮剂的生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国统字〔2019〕66号),该公司属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业。

取消副光亮剂的生产后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原料环氧氯丙烷、二甲氨基丙胺、乙二胺、二乙烯三胺、一氯甲烷、氮气(压缩的)、硝酸、铬酸酐、甲酸、硫酸钴、氢氧化钠、硝酸钠、硫酸(水处理用)、盐酸、柴油(锅炉、发电燃料);中间产品硝酸铬;产品镀锌三价铬钝化剂、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其中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生产过程的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盐酸、硫酸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硝酸、硝酸钠、乙二胺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硝酸铬、铬酸酐列入高毒物品目录。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该公司产品属其他助剂,列入精细化工产品。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该公司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至今未发生新、改、扩建项目和重大变更,仍执行最初安全设施设计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该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在役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我公司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于2026417日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测,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主要参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要求,编写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姓名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项目组成员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罗明

自动化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刘良将

安全工程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邱国强

电气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徐志平

化工机械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化工机械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化工工艺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马程

电气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评价结论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业,其产品经鉴定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该公司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该公司产品列入《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标准》(GB 51283-2020)中其他助剂,2009年该公司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至今未发生新、改、扩建设项目,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0)前言中“关于规范实施。……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该公司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41号、79号修改、89号修正)“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和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取消副光亮剂的生产后该公司生产规模为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650t/a)、三价铬钝化剂(3600t/a)。

1、各单元评价结果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结果

①化学品辨识

1) 危险化学品有:原料环氧氯丙烷、二甲氨基丙胺、乙二胺、二乙烯三胺、一氯甲烷、氮气(压缩的)、硝酸、铬酸酐、甲酸、硫酸钴、氢氧化钠、硝酸钠、硫酸(水处理用)、盐酸、柴油(锅炉、发电燃料);中间产品硝酸铬;产品镀锌三价铬钝化剂、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 盐酸、硫酸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3) 硝酸、硝酸钠、乙二胺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

4) 硝酸铬、铬酸酐列入高毒物品目录。

5) 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6) 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②“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1) 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

2) 生产过程的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 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爆炸危险区域辨识

103光亮剂厂房、106危险品仓库涉及1区、2区、附加2区爆炸区域。

④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公司存在物体打击、厂(场)内车辆致害、机械致害、起重致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跌落、坍塌、水害、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泄漏、其他等危险因素,其中以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的危害分布最为广泛,且事故后果相对严重。

2)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的结果

1) 该公司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为蓝色风险。

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得出其101硝酸罐区卸车/巡检作业单元、103光亮剂厂房生产作业单元、104钝化剂厂房生产作业单元、105成品仓库一般素材仓出入库/巡检作业单元、106危险品仓库出入库/巡检作业单元、201锅炉房生产作业单元、203发配电作业单元等作业条件危险性均为一般危险、稍有危险。

3) 危险度评价法:103光亮剂厂房危险度为Ⅰ级,属于高度危险106危险品仓库危险度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101硝酸罐区、102柴油罐、104钝化剂厂房、105成品仓库、一般素材仓、201锅炉房危险度为Ⅲ级,属于低度危害。

4) 103光亮剂厂房、104钝化剂厂房设置DCS、SIS、GDS控制系统,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冷却设施和安全阀,采取上述安全措施降低了火灾爆炸危险。

5) 多米诺分析显示该公司氮气瓶整体破裂多米诺半径为1m,未超出厂界。

6) 该公司未入住认定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验收后无新、改、扩建项目,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

7) 该公司周边环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8) 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其甲类场所如103光亮剂厂房、106危险品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为50m。该公司外部周边环境中100m以内无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9) 该公司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0) 该公司建(构)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1) 该公司储运工程符合《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 15603-2022)、《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2) 该公司未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

13) 该公司自动控制系统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14) 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5) 用安全检查法检查,该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6) 该公司落实了《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应急〔2018〕74号)的要求。

17) 安全检查表法得出:该公司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安〔2020〕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89 号修正)的要求。

2、评价结论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撮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日常管理严格,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

综上所述: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安全设施有效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现状与设计、设计变更一致,依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表,该公司风险级别为蓝色,针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安全设施有效运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的学历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6.04.16

报告提交时间

2026.07.28

现场参加人员

李佐仁、高海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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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高海泉、李佐仁、卢石柱(企业总部售后服务人员)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公示稿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邮箱:ncakzx@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第一栋一单元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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