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电子类焊接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评价报告名称 | 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电子类焊接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14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B-3-02办公南区,法定代表人为石学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涂料制造,涂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油墨制造,油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型环保电子类焊接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500吨环保型胶黏剂,1000吨油墨、油漆,2000吨助焊剂、清洗剂、稀释剂,500吨树脂、固化剂、助剂,500吨导电、导热、隔热、光学等功能材料。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 第7款“低 VOCs 含量胶粘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的产业政策。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为2021年4月14日公布的《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的26个化工园区之一,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审核认定意见的函》(赣自然资函〔2022〕342 号),本项目位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以内。 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电子类焊接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工程于2021年9月,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797-26-03-051780,相关环评、安评、能评等生产手续于2021年10月开始办理,2022年2月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条件审查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2022】48号),2022年11月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赣市行审证(2)字〔2022〕71号),其他各项手续已办理完成。项目在设备调试过程发现部分问题,因安全环保和生产工艺要求,不增加反应设备,生产车间内部分设备调整,自控系统部分调整,在不增加产品和产能、不增加主要反应设备、不改变主要生产工艺的前提下进行变更,对照《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变更分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61号),本次变更属于第三类变更。2025年8月由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评审。 2025年9月获得了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回执》(龙)危化项目备字 (2025) 8号,2025年9月开始正式试生产,2026年2月提交试生产延期申请,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同意试生产延期至2026年9月3日,经半年多的试生产,装置和生产正常,达到了设计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主要包括: 生产装置:101丙类车间一、102甲类车间; 储存设施:201丙类仓库、202甲类仓库一、203甲类仓库二、204甲类仓库三; 公用辅助工程:301公用工程间、302消防水池、303污水处理区、304初期雨水池、305事故应急池、401研发楼、402综合楼、403中心控制室、404门卫;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年第5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2026年3号),本项目原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无水乙醇、异丙醇、助剂(稳定剂、流平剂、脱泡剂、分散剂)(甲类)、环己烷、正溴丙烷、丙二醇乙醚、白电油(正庚烷)、阻聚剂(对苯醌)、PMA(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醇胺、二乙醇胺、乙酸正丁酯、石油醚(C5-C8烷烃)、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树脂、酚醛树脂、聚氨酯树脂、聚酯树脂、氮气(压缩的)。 经鉴定本项目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助焊剂(溶剂型)、清洗剂(溶剂型)、稀释剂(溶剂型)、油墨、油漆(氨基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聚酯树脂涂料、烯类树脂涂料、橡胶涂料)、胶粘剂(氨基树脂类胶粘剂、丙烯酸酯聚合物类胶粘剂、不饱合聚酯类胶粘剂、环氧树脂类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聚烯烃类胶粘剂、聚酯类胶粘剂、有机硅类胶粘剂)共20种。 本项目原料产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刘文蓉 | 03320241036000000805 | 36250446126 | ||
汪海波 | 03320241036000000349 | 36250423366 | ||
郭 开 | 20221004636000000502 | 36230333100 | ||
金玉城 | 20221004636000000488 | 3623033309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评价结论 |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令修订)、《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等规定和要求,项目生产的助焊剂(溶剂型)、清洗剂(溶剂型)、稀释剂(溶剂型)、油墨、油漆(氨基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聚酯树脂涂料、烯类树脂涂料、橡胶涂料)、胶粘剂(氨基树脂类胶粘剂、丙烯酸酯聚合物类胶粘剂、不饱合聚酯类胶粘剂、环氧树脂类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聚烯烃类胶粘剂、聚酯类胶粘剂、有机硅类胶粘剂)经鉴定是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年第5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2026年3号),本项目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无水乙醇、异丙醇、助剂(稳定剂、流平剂、脱泡剂、分散剂)(甲类)、环己烷、正溴丙烷、丙二醇乙醚、白电油(正庚烷)、阻聚剂(对苯醌)、PMA(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醇胺、二乙醇胺、乙酸正丁酯、石油醚(C5-C8烷烃)、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树脂、酚醛树脂、聚氨酯树脂、聚酯树脂、氮气(压缩的),经鉴定本项目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助焊剂(溶剂型)、清洗剂(溶剂型)、稀释剂(溶剂型)、油墨、油漆(氨基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聚酯树脂涂料、烯类树脂涂料、橡胶涂料)、胶粘剂(氨基树脂类胶粘剂、丙烯酸酯聚合物类胶粘剂、不饱合聚酯类胶粘剂、环氧树脂类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聚烯烃类胶粘剂、聚酯类胶粘剂、有机硅类胶粘剂)共20种。 3、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电子类焊接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主要存在中毒、窒息、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容器爆炸、粉尘爆炸、触电、机械致害、物体打击、起重致害、高处坠落、灼烫等危险因素,另外还有噪声和振动、粉尘等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根据危险度评价法,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甲类仓库三、甲类车间危险度等级均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6、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98分,为蓝色区域,属低风险区域。 7、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第58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信部令〔2018〕48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国家禁化武办编制公布《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及其索引》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令修正,2016年第666号令修改,2018年第703号令再修改,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9、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生产的产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年第5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2026年3号),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11、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项目中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2、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该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 14、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 该项目选址已通过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 2、该项目选址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要求。 3、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该项目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特种设备安装实施了全过程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安全泄压装置、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5、该项目的储运、公用、辅助装置等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该项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选型、数量、安装与设计符合,满足规范要求。 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按防雷、防静电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施进行了施工。防雷防静电接地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8、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试生产方案审查等。 9、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完善),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0、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的要求。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该项目应当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危险工艺作业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能上岗。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电子类焊接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控制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 (试行)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方面的各项检查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7.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9.1 | |
现场参加人员 | 如下:左起赣昌安全金玉城、赣昌安全李永辉、企业聂总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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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终稿)亿铖达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电子类焊接与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