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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旺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仓储经营产品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8-28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旺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仓储经营产品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旺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企业于2025220日在龙南市行政审批局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EBQ1GP3U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人代表钟芹斌。公司坐落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技术经济开发区化工工业园E-1-4(中间),主要从事气体空分生产和工业气体经营业务两大块业务。该公司同时立项建设“仓储经营产品项目(本项目)”、“全液体空分项目”,两个项目同时进行建设,部分公用工程建构筑物与公用工程设备设施共用。

本次为仓储经营产品项目于20251231日取得了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拟投资建设仓储经营产品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512-360727-04-05-516983。企业于2025516日与龙南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了该项目用地所有权。202664日该地块取得了龙南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3607832026YG0017634

本项目总投资1000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年销售甲醇3000吨、乙醇3000吨、丙烷3000吨、正丁烷3000吨、氩气(6N5N)1.5万瓶、氮气(6N5N)1.5万瓶、氦气(6N5N)1万瓶、氧气(6N5N)1.5万瓶、二氧化碳(5N)1万瓶、食品级二氧化碳3万瓶、食品级氮气1万瓶、消防气(七氟丙烷、IG541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IG100(纯氮气5万瓶、电子气体1万瓶、标准气体2万瓶及配套建设一套自用柴油橇装加油装置。其中电子气体为氧和氮、硅烷和氦等多组分混合充装而成的混合气体产品;标准气体为氩和氧、氮、二氧化碳,空气和二氧化碳等高纯多组分混合而成的混合气体产品;具体成分详见本报告正文。立项备案产能预留未上的硅烷3000吨、环氧乙烷1万瓶、电子气体4万瓶、标准气体(液体)8万瓶不在本期项目评价范围。

本次项目拟建建构筑物包括:103甲类充装车间、104乙类充装车间、105电化学储能装置、106橇装加油站、107工具间、202甲类罐区、203戊类罐区、204丙类仓库、301中心控制室、302配电间、303消防泵房、304消防水池、305循环水池、306循环水泵房、307污水处理池、308事故应急池、309初期雨水池、310地磅、311环保监测间、401综合楼、402门卫、403门卫。

其中105电化学储能装置、107工具间、204丙类仓库、301中心控制室、302配电间、303消防泵房、304消防水池、305循环水池、306循环水泵房、307污水处理池、308事故应急池、309初期雨水池、310地磅、311环保监测间、401综合楼、402门卫、403门卫与“全液体空分项目”共用。为空分工艺设施单独配套建设的101空压机房、102空分设备区、210乙类罐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甲醇、乙醇、丙烷、正丁烷、硅烷、氦(压缩的)、氧(压缩的和液化的)、氩(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和液化的)、氢、氘、氪(压缩的)、氖(压缩的)、甲烷、乙炔、柴油。该拟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202甲类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拟建项目甲醇、丙烷、氢、甲烷、乙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5942项危险化学品仓储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反应,本项目建设既不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也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和第三类(淘汰类),即为国家允许类项目。根据《龙南经开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集中区)产品定位。依据《龙南招商引资项目准人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建设负面清单内。该项目通过龙南经开区化工项目准入审查,取得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512-360727-04-05-516983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是龙南市工业带的核心产业园。区域地理位置优越。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是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多部门认定的第一批化工园区,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审核认定意见的函》,经核对该项目用地该建设项目用地属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修改)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第79号修正)。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丙烷、正丁烷、氦(压缩的)、氧(压缩的和液化的)、氩(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和液化的)、电子气体、标准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江西旺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仓储经营产品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刘良将

安全工程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化工工艺

20201104644000002149

36210288497

 

化工工艺/自动化

20221004636000000502

36230333100

金玉城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20221004636000000488

3623033309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评价结论

6.3.1评价结果

6.2.1.1拟建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项目选址在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为低风险D级。该园区为D级(较低安全风险),厂址位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与周边企业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已在多地多个项目建成投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车辆致害、机械致害、起重致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跌落、坍塌、容器爆炸、管道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泄漏、有害物质、噪声、高温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2026年第3)的规定,在其规定范围内的有:甲醇、乙醇、丙烷、正丁烷、硅烷、氦(压缩的)、氧(压缩的和液化的)、氩(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和液化的)、氢、氘、氪(压缩的)、氖(压缩的)、甲烷、乙炔、柴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2026年第3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对照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甲醇、丙烷、氢、甲烷、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辩识,本项目无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530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 2020年第3公告,项目甲醇、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但甲醇、乙醇只用于运输阶段的管控。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该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202甲类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10)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其他单元的危险性其他中毒、窒息、触电、灼烫机械致害、厂(场)内车辆致害、高处坠落等级较一般,其危险等级为”。

本项目104乙类充装车间单元、106橇装加油站单元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低度危险203戊类罐区单元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103甲类充装车间单元、202甲类罐区单元危险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企业拟采取甲类储罐埋地,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设置自控设施等安全措施。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可能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12)根据计算结合风险值等值线图: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生产厂区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63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生产厂区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9.92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生产厂区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1.44m。在以上范围内无相应的一、二、三类防护目标。

13)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进行重大事故后果计算:项目丙烷储罐发生发生容器整体破裂产生BLEVE灾害时产生最大多米诺半径,为以丙烷储罐为中心,半径为114m的圆形范围内,目前未涉及厂外敏感场所

6.2.1.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


6.2.1.3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旺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仓储经营产品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6.5.11

报告提交时间

2026.8. 28

现场参加人员

李永辉、金玉城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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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为业主代表、左二为评价师金玉城、左三为评价师李永辉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江西旺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仓储经营产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邮箱:ncakzx@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第一栋一单元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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