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通过现场勘察、检查以及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以及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法进行评价和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得出评价结论。 8.1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500吨胶粘剂项目。 2、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基环己烷、环己烷、6#溶剂油、200#溶剂油、正丁醇、柴油(公用工程用)、多用粘结胶、新型热熔胶、稀释剂。 3、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机械致害、厂(场)内车辆致害、起重致害、物体打击、淹溺、其他等;职业危害因素有有害物质、粉尘、高温、噪声,同时还可能存在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危害。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 4、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储存、使用的甲苯、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2定量评价结果 1、项目中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爆炸品,易燃气体、毒害性气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确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就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与周边相邻道路、相邻企业的距离符合该标准。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在选定的各评价单元,均在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3、危险度评价法分析评价结果:甲类仓库的危险等级为Ⅰ级,属于高度危险;甲类车间、丙类车间、丙类仓库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低度危险。甲类仓库内采用防爆电气设备,设置有可燃气体探头,设置有轻质泄爆屋面等安全措施。整体各单元的危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8.3定性评价结果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项目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及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设施、有毒有害因素控制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场情况与设计一致。 2、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4、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 5、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及演练,并建立培训演练记录。 6、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全部符合,没有“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限期改正类”这几种情况。 8.4评价结论 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胶粘剂项目在役装置符合定南县城市发展规划的布局;通过安全设施设计,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消防设施已验收合格;防雷装置已检测合格。生产评价项目对项目存在事故危险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管理,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评价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评价人员进行了核实,安全隐患消除。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历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2022年6月定南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照《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要求》开展评估,并出具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该公司可不列入本轮自动化提升改造企业”。 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没有“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限期改正类”这几种情况。 评价结论: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胶粘剂项目在役装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6月定南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照《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要求》开展评估,并出具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该公司可不列入本轮自动化提升改造企业”,经对照190文进行检查,该企业自动控制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 企业制定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得到执行,依据《“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27 号】要求、《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2024 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4〕30 号】要求:“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 2024 年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人员定位场景(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暂未列入江西省两个场景的建设试点企业。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定南全定化工生产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胶粘剂项目在役装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