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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投入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2 09:41:10    浏览: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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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安监管办字〔2012〕256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省安监局在国家“金安”工程一期相关业务系统的基础上组织开发了江西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包括监管业务系统、OA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其中监管业务系统已开发完成,具备上线使用的条件,现将该系统投入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业务系统的主要内容和功能

  监管业务系统共包括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子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子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子系统和工矿商贸其他类安全监管子系统。主要功能: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工矿商贸其他类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企业版,网上报送更新本企业基本信息,向省安监局提交各类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涉及各设区市和县级安监局审批的许可暂不需网上申请),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审批,逐步建立省安监局审批许可的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较大安全风险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二、监管业务系统运行时间安排

  自2012年9月1日起,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工矿商贸其他类企业向省安监局申请办理各类安全生产许可时,应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许可要求提交全部书面申请材料电子版,试运行期一个月,自10月1日起全面运行,届时不进行网上申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单位可登录省安监局网站(www.jxsafety.gov.cn)下载相应的操作手册,正确使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企业端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

  三、监管业务系统运行有关要求

  1.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管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宣贯,引导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应熟悉网上申报方法,为申请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

  2.企业进行网上申报时,根据监管业务系统要求操作,填报各类信息和上传许可材料电子文档,应保证内容完整齐全,与书面纸质材料一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省安监局办证大厅和省安科中心在受理企业申请时,应对企业网上申报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与书面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网上信息申报不全或有误的,要求企业补充完善,方予受理。

  4.省安监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在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报材料时,对审核过程发现的不符合项需要改正的,应告知申请企业书面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一并补正后,方予作出审查决定。

  四、监管业务系统补录有关要求

  1.对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在省安监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已受理和发证的需进行信息补录。

  对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在省安监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已受理和发证的需进行信息补录。

  2.省安监局各相关业务处室会同各设区市安监局相关科室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宣贯,督促本行业本地区需进行信息补录的企业分批次、分时段填报相关表格和上报许可要求的文件资料电子版。

  3.省安监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联系人对上报电子版资料齐全的企业,每周汇总一次资料交省安监局应急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信息补录。

  五、其他要求

  各地在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请及时向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反馈,技术问题可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咨询,以便推进监管业务系统快速高效运行。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联系人:张勇电话:85257038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联系人:刘卓电话:85257051

  省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系人:宋浩明电话:85257055

  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联系人:李丹电话:85257058

  技术咨询电话:0791-85257096、85257172


  江西省安监局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