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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15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8:12:14    浏览: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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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15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主营有机中间体、化工基础原料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行业属于化学品原料药制造(C2610)。公司坐落于万年县,厂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4日,并在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证照编号:112920028401。公司由李丁武等投资人与河北威远生化农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

公司法人代表:李丁武,总占地面积66666.68m2(100亩),总投资3965万元人民币,项目拟定员100人。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安环、行政、营销、供应、财务、生产技术等部门。公司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售后服务体系,对用户反馈的信息能及时准确的进行处理。公司拥有多名化工生产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公司以科技造福人类为品牌理念,以诚实守信、共创共赢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合作者解决生产后顾之忧。公司执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及ISO质量管理体系。坚持以产品为关注点,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以效益求发展,追求产品质量永无止境,满足客户需求是公司的目标。

该项目于2018年4月4日在万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统一代号:2017-361129-26-03-024607)。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地区规〔2019〕1683号)),该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根据万年县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书《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017-361129-26-03-024607)、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评价委托书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本次安全条件评价的范围为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氯苯甲酰胺建设项目生产区域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装置、储存场所、消防、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供配电、空压制氮、冷冻、通讯、自控、给排水、通风)等。其立项备案中的年产15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企业留待以后建设,年产2000吨嘧啶呋喃酮中其余500吨/年的产能留待以后扩建。

该项目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设备及经济、合理的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项目达产后,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工艺设计和生产监控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工艺的合理性、经济性和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项目完成后,工艺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尽量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高效节能设备,并引进国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以提高工效、节约能源、保证产品质量。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加工的工艺性及精度等因素,采用成熟的工艺。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计算机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应用。实行人员上岗培训、定期考核制度,保证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工艺装备水平及管理水平的要求

该项目所需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等皆有长期供货单位,供应有保障,厂区自然条件、地理位置、交通运输和当地施工协作条件对项目建设都是有利的。厂区周围环境较好,不会对项目造成污染,项目通过加强三废治理,注重防火、防爆、防腐、防噪声等措施,不会对厂区周围造成影响。

项目涉及的原料有邻氯苯乙腈、氢氧化钠、8-羟基喹啉铜、苯并呋喃酮、甲苯、对甲基苯磺酸、盐酸、碳酸氢钠、4,6-二羟基嘧啶、三氯氧磷、4,6-二氯嘧啶、二氯乙烷、N,N-二甲基苯胺、原甲酸三甲酯、醋酐、甲醇、甲醇钠、硫酸氢钾、2,6-二氯苯腈、氟化钾、四苯基溴化磷、N,N-二甲基甲酰胺、35%双氧水、柴油;中间产物有氯化钠、氨水、磷酸、3-(α-甲氧基)亚甲基苯并呋喃酮、氯化氢(盐酸)、4,6-二氯嘧啶、2,6-二氟苯腈、氧气、2,6-二氯苯甲酰胺、4-氯-6-甲氧基嘧啶;中间体有邻氯苯乙酸、邻羟基苯乙酸、苯并呋喃-2(3H)-酮(以下简称苯并呋喃酮)、2,6-二氟苯甲酰胺、4,6-二氯嘧啶;副产品有氯化钾、醋酸甲酯;产品有嘧啶呋喃酮、2,6-二氟苯甲酰胺。其中氢氧化钠、甲苯、盐酸、三氯氧磷、二氯乙烷、N,N-二甲基苯胺、原甲酸三甲酯、醋酐、甲醇、甲醇钠、硫酸氢钾、氟化钾、N,N-二甲基甲酰胺(DMF)、35%双氧水、氨、磷酸、氯化氢、醋酸甲酯、柴油等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甲醇、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二氯乙烷等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套用,副产品醋酸甲酯是危险化学品,所以项目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2015年第79号令修改)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5年第79号令修改)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其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安全评价组,于2018年8月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现场进行勘察。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5年第79号令修改)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评价

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佐仁

1800000000201141

034397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报告编制人

李佐仁

1800000000201141

034397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技术负责人

应  宏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

结论

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项目中的化学品三氯氧磷属监控化学品名录。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项目中的化学品醋酐属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剧毒化学品名录。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项目中的化学品氟化钾、副产物氨属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经辨识,项目中的化学品35%双氧水属2 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项目中的甲醇、甲苯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建设项目产品合成生产工艺,其中涉及氯化氟化、氧化危险工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项目各单元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 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6年3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修正)的规定,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受到国家的支持。该项目201844日由万年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017-361129-26-03-024607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江西省上饶万年县凤巢园区,属于规划的化工用地。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645号令修正)中规定的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通过分析计算,若产生突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则对北侧(拟建陶瓷厂)和南侧(已建力豪化工)的其他企业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拟建厂址的周边大多为园区工业用地和荒山,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不大。

3)车间四周设有通道,形成环形,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建设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级,属于安全的或中度风险。但是氯化氟化、氧化车间、罐区的火灾、爆炸危险的危险等级为Ⅲ,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危险度评价结果:204罐区危险分值17,属于度危险;101车间、102车间、 103车间104车间、208乙类仓库危险分值处于11~15分,属于中度危险;其余单元危险分值均在10分以下,属于低度危险。

7项目101、102车间均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8罐区重大事故后果计算分析

采用“池火事故后果预测”其结果:甲醇储罐发生泄漏,一旦形成池火火灾时,距离池火中心4.14m以内的人员如果在1分钟内不能及时撤出将失去生命,财产将遭受全部损坏;距离池火中心5.08m处的所有木质设施将燃烧,人员会受到严重伤害;距离池火中心7.18m处的塑料管道和塑料用具熔化,人员会受到严重伤害;距离池火12.69m远的设备设施才安全;而人员则要距离池火20.06m以远处才有安全。

9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经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风险分析软件计算得出

定量计算结果: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30m。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12m。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5m。

该项目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为无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和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低密度人员场所(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根据分析软件导出社会风险图线,项目社会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10项目使用的原料中甲醇、甲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嘧啶呋喃酮、2,6-二氟苯甲酰胺和副产品氯化钾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苯并呋喃酮4,6-二氯嘧啶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中甲醇、甲苯、N,N-二甲基苯胺、二氯乙烷等溶剂蒸馏回收套用,副产品乙酸甲酯属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11)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项目生产过程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甲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氯化、氟化、氧化工艺

(2)该项目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是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

(3)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

12)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国家安监局186号文》

13)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建设项目拟建于江西省上饶万年县凤巢园区项目为新建工程,拟建厂址周边大多为园区用地,项目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无民用居住区。

企业与周边企业之间间距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及周边没有压覆矿产资源;项目周边无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无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周边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该项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的要求。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该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5)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14)项目建成或实施后安全运行可靠性评价结论

(1)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采用工艺流程在国内外均有设计制造成功的先例,其技术方案是安全、可靠的。

(2)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的参数集中到集中控制室,由DCS控制系统进行(智能显示仪表)显示和控制,其他参数及设定值不需经常调整的参数,采用就地显示和调节,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依据对该项目拟采用的技术、设备、工艺与国内外技术的对比及该项目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3 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15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满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令)等的相关要求,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该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现场工作时间

2019.07

报告提交时间

2020.01.17

现场参加人员

李佐仁

现场

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