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1日,主要经营腐蚀箔、化成箔、铝箔及电容器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思友。厂址位于江西万年凤巢工业园(原称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城工业园石镇产业区),公司占地面积70078.76m2,约合105.12亩。一期项目为年产600万m2超高压腐蚀箔建设项目。企业根据生产需要扩建了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项目,属于在原有规划预留厂房位置建设厂房、仓库等。二期项目主体生产装置于2017年2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1月建成投产,并扩建202罐区,将一期201罐区改为储存配制好的稀释液,由201罐区与101生产车间等工艺装置进行循环使用,原料储存于202罐区二。另外新建原料、成品仓库,用于储存一二期项目的非危险化学品原料及成品。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为采用采购的原材料铝光箔通过化学腐蚀、化成生产成产品电极箔。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为电子铝箔、31%盐酸、98%硫酸、70%磷酸、已二酸铵、30%液碱、68%硝酸、35%双氧水,产品为电极箔。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氢气(微量,及时排放)、一氧化氮(微量)但一氧化氮在空气中极易氧化成二氧化氮(微量,及时尾气吸收处理),生成的三氯化铝、偏铝酸钠、硝酸铝、磷酸铝属于混合在废液中,浓度极稀,且为混合物,直接进后期废水处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由于二期项目建设102生产车间(已建)、103氯化铝车间(未建)、104原料仓库(已建)、202罐区二(利用,扩建,与一期项目共用)。本次验收范围为102生产车间、104原料仓库、202罐区二,其余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办公生活设施依托一期设施,只进行符合性评价。 原辅材料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中的有盐酸、硫酸、磷酸、液碱、硝酸、双氧水、氢气(少量、放空)等。 本项目产品及其中间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因此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要求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八部委,2013年第9号)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数量标准。且本项目生产工艺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本项目也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该项目于2018年5月11日取得万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通知书,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了安全预评价。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单位为江西超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等要求,的要求,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聂润荪 |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东平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聂润荪、罗明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聂润荪、占兴旺、徐志平、罗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聂润荪、占兴旺、徐志平、罗明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聂润荪、占兴旺、徐志平、罗明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2.26,现场评价等 | ||
评价报告: | |||
本次评价的范围为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及与装置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具体包括: (1)项目周边环境、地质条件、自然条件等; (2)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 (3)生产装置:102生产车间(丁类); (4)储运设施:202罐区二(乙类,与一期共用,储存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液碱、双氧水等,内部采用隔堤进行分隔)、104原料成品仓库(丁类); (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依托一期设施(在原变配电站增加1台变压器,在原纯水房新增一套纯水制备设备,其余不新增); (6)办公生活设施:依托一期设施,不新建。 (7)企业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 注:本次验收评价范围与安全设施设计范围一致。依托的一期设施,本次只针对其满足性进行分析评价。 本评价针对厂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腐蚀(化学)灼伤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化学腐蚀和中毒窒息。 2、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评价,锅炉爆炸的危险伤害半径为距离爆炸中心41.18m。 4、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 5、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为采用采购的原材料铝光箔通过化学腐蚀、化成生产成产品电极箔。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为电子铝箔、盐酸、硫酸、磷酸、已二酸铵、液碱、硝酸(≤68%)、35%双氧水。产品为电极箔。反应废气为氢气(微量)、一氧化氮(微量)但一氧化氮在空气中极易氧化成二氧化氮(微量)。生成的三氯化铝、偏铝酸钠、硝酸铝、磷酸铝属于混合在废液中,浓度极稀,且为混合物,直接进废水废液处理。项目中原辅材料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的有盐酸、硫酸、磷酸、液碱、硝酸(浓度≤68%)、双氧水(35%)等。 6、本项目的氢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属于废气,且为混合物,吸收处理后直接车间外高空排放掉;生成的三氯化铝、硝酸铝属于混合在废液中,浓度极稀,且为混合物,直接进废水废液处理。 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但建设项目使用到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产品及其中间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因此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要求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八部委,2013年第9号)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数量标准。且本项目生产工艺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本项目也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8、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属剧毒品。 9、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辨识:该项目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10、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监控化学品目录:该项目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1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氢气(微量,及时排放),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2、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辨识:该项目硝酸、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辨识,该项目的废气二氧化氮为高毒物品。 14、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5、依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16、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17、该项目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85.9分,为黄色(Ⅲ级)区域,属中度危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18、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项目厂址位于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内。取得了项目备案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现场检查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高密度居民区、公园、政府办公场所等敏感、脆弱目标。 该项目生产装置与周边企业、公路、园区道路、输电线路的距离符合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 2、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厂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3、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该项目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特种设备安装实施了全过程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安全泄压装置、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5、该项目储运、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该项目防爆电气设备均由具有资质的单位供应并提供了防爆合格证及产品合格证,现场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要求。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选型、数量、安装与设计符合,均满足规范要求。 安全设施设计按防雷防静电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施进行了施工。防雷接地接地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8、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等。 9、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备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该项目中的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但是属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对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要求严格执行其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该项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四、评价结论: 1、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进行了落实,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消除。建设项目厂址位于化工园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2、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的资质符合要求。 3、该项目按7.2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将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综上所述,江西省万年群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二千吨阴极腐蚀化成电极箔扩建项目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1.12.30 | ||
现场工作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