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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氨回收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2-07-16 11:29:26    浏览: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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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氨回收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 系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 电南昌基地项目建于望城新区宁远大街 1288 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及其修改单 (GB/T4754-2017/XG1-2019) ,该项目所属 行业为光电子器件制造,行业代码为 C3976。该企业目前已建设并运行月产60万片规模蓝绿芯片生产基地(一期),并于2021年10月取得了由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限公司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由于该企业副产品氨水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故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企业氨回收装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该企业氨回收装置涉及的物料中氨水(20-22%)、氨气、氢气(尾气直排)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化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未涉及监控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未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氨气为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辨识,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工艺,氨气、氢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公司现有员工1050人,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了安环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名。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项目组成员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通过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检查、检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体系审核、检查,发现该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与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交流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意见:

1  本项目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表

事故隐患

对策措施与整改建议

氨回收装置区的机柜间设在爆炸区域内,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控制机柜间与回收装置做有效隔离

氨回收装置区未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在主出入口处设置禁火标识

氨回收装置区缺少危险介质安全告知牌。

在相关作业现场设置氨气、氨水、氢气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牌

氨回收装置区出入口未设置应急疏散警示标识。

出口处设置应急出口指示标识

评价结论

一、综合性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氨回收装置及辅助设施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生产设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体系审核、检查,以及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辨识,企业氨回收系统涉及的氨气、氨水、氢气(尾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氨气、氢气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该企业氨回收系统中涉及的物料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氨回收系统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该工程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伤、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高温等与手工操有关危险有害因素,同时可能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5、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氨回收装置的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氨水储罐区危险程度为中度危险。

6、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表明:评价所有单元的危险有害因素均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危险等级

7、安全检查表法评价结果表明:该企业氨回收系统的总体布局与常规防护设施、工艺和设备设施、公用设施等检查情况,符合安全要求。

8、该工程配备的强制检验设备、设施检验情况、公用工程设施等检查情况,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9、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可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评价结论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氨回收装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针对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按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其运行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满足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2.4.3

报告提交时间

2022.07.16

现场参加人员

杜凡奇(左)、企业负责人、罗明、李佐仁(右)

现场照片

图片1.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乾照光电(氨回收装置)安全现状评价(终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