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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石埠水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6 11:17:30    浏览: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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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石埠水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067.8万元,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望贤路与官马街交叉路口,法定代表人为胡方颢,公司主要从事水利及水电开发、城镇供水的开发。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职工101人,其中负责石埠水厂运行人员共19人,该水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3人。

石埠水厂位于石埠镇新源村,是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下辖水厂之一,主要负责城乡供水。水厂占地面积 2.756万平米,分二期完成建设。一期于 2015年 2月开工建设, 2016年 10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供水规模2万吨;二期于 2018年 12月开工,202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供水规模2万吨。当前供水规模为 4万吨 /日。水厂水源为一级水源保护区肖峰水库水,供水范围为石埠镇、望城镇、新建城等,服务人口 2.1万人。石埠水厂为动力取水,采用水泵送至水厂,取水泵房至水厂之间采用球墨铸铁管输水,原水输水管道长 7.06km;水厂原水在进入反应沉淀池之前,通过管道混合器进行加药处理;前端设有前加氯处理设施;添加絮凝剂的原水依次进入网格反应池→平流沉淀池→滤池→消毒后进入清水池,经过净化工艺处理的水进入清水池,通过供水泵房加压经管网输送给用户。

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料有盐酸、次氯酸钠溶液、聚合氯化铝、活性炭粉、食用盐等,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盐酸、次氯酸钠溶液。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盐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的次氯酸钠发生器所涉及的电解反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氢气、氯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气也属于剧毒化学品。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项目组成员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34397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报告编制人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1894

022186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通过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检查、检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体系审核、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与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交流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意见:

1、加矾加氯间缺少危险物料安全周知卡。

企业已针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及回复,详见报告附件

企业还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按有关标准、规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企业涉及电解工艺,属危险化工工艺,应组织员工参与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培训取证,并做到持证上岗。认真做好生产设备,尤其是次氯酸钠发生器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安全设施的登记、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工作,并记录备查。

评价结论

通过对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石埠水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以明确企业的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危险化学品辨识: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盐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涉及高毒物氯气;企业使用的次氯酸钠发生器涉及的电解反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氢气、氯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气属剧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通过安全条件分析:企业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4、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分析:企业在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建(构)筑物、常规防护设施和措施、生产装置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5、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为: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几个单元基本都是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均在一般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综上所述,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石埠水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企业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

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江西省新建润泉供水有限公司石埠水厂生产运行的安全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2.6.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0.16

现场参加人员

占兴旺、杜凡奇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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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