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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辊道窑设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09:40:51    浏览: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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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辊道窑设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2日,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矶山工业园(属于规划的化工集控区),是一家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精细化学品的研究、生产与经营,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于2022年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8】0984,有效期至2024年04月26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D-泛酸钙(4kt/a)、D-泛醇(1kt/a)、β-氨基丙酸(3kt/a)、烟酰胺(8kt/a)、烟酸(5kt/a)、3-氰基吡啶(10kt/a)、对苯二酚(4kt/a)、邻苯二酚(6kt/a)、愈创木酚(3.43kt/a)、乙基愈创木酚(2.625kt/a)、香兰素(3kt/a)、乙基香兰素(2.5kt/a)、NA(55t/a)、催化材料Y (400t/a)、催化材料S(450t/a)、催化材料F(500t/a)、加氢催化剂(250t/a)、MG催化剂(20t/a)、NA催化剂(250t/a)、碘海醇(93t/a)、碘克沙醇(50t/a)、碘佛醇(39t/a)、碘帕醇 (200t/a)、碘海醇水解物(430t/a)、碘海醇碘化物(1160t/a)、碘佛醇水解物(300t/a)、碘帕醇碘化物(270t/a),副产品醋酸(400t/a)、维生素K1(9t/a)、3-甲基吡啶(6000t/a);该公司自取证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通过并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证书。

该公司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着力于发展苯二酚产业链,在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化工园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400 t/a催化材料Y、450t/a催化材料S、500t/a催化材料F、250t/a加氢催化剂、20t/a MG化剂、250t/aNA催化剂)已建成801车间生产装置、802车间生产装置、804车间生产装置及相关储存设施已于2020年10月通过安全验收。企业于2022年1月在802车间新增该项目的配套产品焙烧设备-辊道窑,该设备在试运行期运行正常,本次评价针对802车间新增设备辊道窑进行安全验收。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2021年修订),该项目辊道窑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设备。

本项目涉及的焙烧的产品催化剂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新增原产品产能,企业需要进行生产许可证变更产能。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项目组成员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技术负责人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受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评价组于20225月,对该项目的辊道窑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收评价现场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不合格项和整改措施及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 设备外壳、尾气管未设置“当心烫伤”警示标牌

2. 车间作业场所未设置粉尘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评价结论

1. 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结合该项目辊道窑焙烧的物料,本次新增辊道窑设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该项目的辊道窑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设备。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0号令,第79号令修正)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触电、中毒和窒息、灼烫、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温、噪声、粉尘。其中,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粉尘和高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8)通过对辊道窑设备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评价,得出该项目辊道窑作业风险,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风险程度较低。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企业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区,本项目于2017年7月取的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彭发改字[2017]239号,该项目已完成一期建设并通过安全验收,本次项目是在该项目已建的802车间1层预留位置新增辊道窑设备,因此,项目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及园区安全规划;

2)本项目新增辊道窑设备所在的802车间(丙类)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防火间距要求。

3)该项目辊道窑投产运行后,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4)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辊道窑的运行没有影响。

5)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辊道窑的运行没有直接影响。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辊道窑的设计和安装采用了机械安全防护设施,防火设施,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采纳了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有关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因而该项目安全设施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

该项目辊道窑设备由正规厂商生产和安装,设备控制水平先进安全可靠,企业已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质保和售后维修服务协议,设备运行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2)建设项目试生产情况

在辊道窑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能实现自动控温和故障报警,可能发生机械伤人事故的地方采取了机械防护措施,设备试生产期间运行正常,未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5.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设计缺陷。对试生产期间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6.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彭泽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有关专家审查、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试生产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查;

2)周边环境的适应性:该项目正常生产时,与周边其他企业相互影响较小。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所在802车间与周边建筑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车间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验收。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辊道窑运行配套的供电、尾气处理、自动控制系统能满足生产需要。

6)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

7)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按照(GB/T29639-2020)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8)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设备工艺技术先进,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了设计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9)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10)该项目建立有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工作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11)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均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2)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辊道窑设备)的建设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该项目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和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完善,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均已整改。自建成试运行以来,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工况良好。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辊道窑设备)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一致,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2.7.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2.9.30

现场参加人员

汪海波(左)、刘求学、企业(朱敏)、刘良将(右)

现场照片

1668044539892.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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