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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一期液碱管道和污水管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8 09:54:39    浏览: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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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一期液碱管道和污水管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地址:输送管道起点为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东侧围墙外,依托园区管架铺设,由园区需使用相关物料的企业自行引入厂区。

项目地址:化纤园区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项目占地面积:1177.56m2 

投资总额:本期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投入:约3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建设二根输送管道,每根长度约1.5公里。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项目组成员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邱国强

S0110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报告编制人

邱国强

S0110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报告审核人

李佐仁

S0110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评价结论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一期液碱管道和污水管道)安全验收评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图一致。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2.6.3

报告提交时间

2022.9.8

现场参加人员

邱国强徐志平企业安环部经理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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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