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地塞米松中间体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地塞米松中间体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7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梓埠工业园区(现改名为万年县凤巢工业园),是一家经营医药化工原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出口,技术合作和加工业务的企业。(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法人代表:俞成旺,注册资金11184万元,占地面积100000m2(合计150亩)。 本项目拟将厂区原有103车间三生产设备进行更换改造并安装年产100吨地塞米松中间体设备生产线。该项目原料涉及Z3、甲醇、丙酮氰醇、盐酸、纯碱、氢氧化钠、次氯酸钠、二氯甲烷、咪唑、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二异丙胺、环己烷、苯乙烯、四氢呋喃、金属锂、三甲基氯硅烷、丙酮、高氯酸、二溴海因、亚硫酸钠、冰醋酸、醋酸钾、碘化钾、DMF;其中甲醇、丙酮氰醇、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二氯甲烷、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二异丙胺、环己烷、苯乙烯、四氢呋喃、金属锂、三甲基氯硅烷、丙酮、高氯酸、冰醋酸、DMF、乙酸乙酯属于危险化学品;中间体(Z4、Z5、Z6、Z7)及产品地塞米松中间体Z8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中间产物乙基苯(LDA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化学品有甲醇、丙酮氰醇、苯乙烯、乙酸乙酯;该项目LDA的制备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格氏反应,同时工艺伴随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加氢工艺;不涉及重大危险源。 项目涉及溶剂回收产品:丙酮、二氯甲烷、甲醇、四氢呋喃、DMF属危险化学品。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79 号令、89 号令修改,企业原有项目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许可范围。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6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评价结论 | 1. 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令,2021 年修订),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于2022年11月04日获得万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地塞米松中间体技改项目》技改项目备案,备案编号:2211-361129-07-02- 808113。故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适宜建设。拟建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依据《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 号,该园区属江西省认定的化工集中区,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划。 2. 根据前 5.6 章节,该项目甲类车间的外部防护距离为 50m;甲类仓库外部防护距离为50m。结合企业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图,该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域等敏感脆弱目标。 3.该项目属改建项目,产品地塞米松中间体、中间产品(Z4、Z5、Z6、Z7)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溶剂回收产品:丙酮、二异丙胺、二氯甲烷、甲醇、四氢呋喃、环己烷、DMF 属危险化学品。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79 号令、89 号令修改,企业原有项目已取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许可范围。 3.该项目距离乐安河(饶河的上游干流)1.8km,符合《《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 4.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5.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6.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7.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地塞米松中间体技改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3.2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佐仁,企业,刘良将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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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精细化工预评【公示稿】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地塞米松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3.2排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