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七水硫酸镁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鑫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七水硫酸镁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江西鑫辉化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4年10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309120959J,法定代表人:张志刚,注册资本1000万元,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城。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项目)。 该公司原有一期项目于2019年8月30日取得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年产25000吨七水硫酸镁、5000吨无水硫酸镁、5000吨磷酸二氢钾项目备案的通知》(干发改备字[2019]86号)。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22年7月出具了江西鑫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七水硫酸镁、5000吨无水硫酸镁、5000吨磷酸二氢钾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项目拟在原有厂区内扩建,扩建项目于2022年11月22日取得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年产80000吨七水硫酸镁扩建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211-360824-04-01-296854)。该公司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江西新干盐化工业城属于“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中的化工园区。 本项目拟利用厂区原有101车间一、201仓库(现变为102车间)增加生产设备扩建年产80000吨七水硫酸镁。本项目产品七水硫酸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料硫酸和天然气(燃料)等为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2017年89号令修正),本企业项目从事生产最终产品及中间产品、产物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回收套用,因此本公司不需要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在2013年联合颁发的第9号公告规定,本公司也无需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储存场所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燃料);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令修改)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审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项目组成员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无 | |||
评价 结论 | 江西鑫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七水硫酸镁扩建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2 | |
现场参加人员 | 王东平、罗明、张志刚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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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 |
(终稿)江西鑫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七水硫酸镁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