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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富源工业气体销售点气体仓库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5:10:07    浏览: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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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安远县富源工业气体销售点气体仓库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安远县富源工业气体销售点是2017年06月06日经安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726MA3614696Y,经营者江富财,经营范围为工业气体零售。

因版石镇经济发展,不带仓储的经营方式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故该销售点拟建一储存仓库,用于储存经营的气体,该销售点与版石中心小学签订山地合作开发合同,拟建地址位于安远县版石镇版石村河北坝组。建设规模为建设用地150平方米,经营的气体有氧(压缩的)、氩(压缩的)、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乙炔(溶解的)、丙烷(液化的),其中乙炔和丙烷不储存,建设1栋乙类仓库,分隔成4间,分别储存氧气、氩气、氮气和二氧化碳。本项目于2023年3月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03-360726-04-01-319658;本项目不在安远县版石镇总体规划区范围内,于2022年7月取得安远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情况说明,同意建库。

该项目销售门店位于安远县版石镇省建路,销售门店不储存气体钢瓶,拟建仓库位于安远县版石镇版石村河北坝组,距离销售门店350米左右,仓库氧气浓度报警探头信号、现场视频监控信号均远传至销售门店。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1)安远县富源工业气体销售点气体仓库建设项目储存的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

2)该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没有超过GB18218-2018标准规定的临界量,因而不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淹溺、中毒与窒息,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其中火灾爆炸是本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防范重点。

3)安全检查表评价中,该建设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通过采取补偿措施后,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

4)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窒息危险等级次之,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采用危险度分析法评价结果:该项目的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仓库为低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均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防止气体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安远县富源工业气体销售点气体仓库建设项目落实本评价报告中补充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新建项目建成后的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程度内。

安远县富源工业气体销售点气体仓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55号令发布,79号令修订)等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工前的安全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3.3

报告提交时间

2023.5.25

现场参加人员

企业,李永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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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