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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t/a丁噻隆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15:13:37    浏览: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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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t/a丁噻隆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在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成立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建东,成立于2014年11月26日,属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1979年,旗下共有6家分子公司,是一家集研制、生产、营销、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化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制剂农药厂家之一。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江西省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内设立“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永修星火生产基地”(以下简称众和公司星火基地),该公司星火基地总占地面积260亩,总投资5200万元,公司已建成500t/a98%唑草酮、1000t/a98%甲磺草胺、1100t/a96%浓硫酸项目于2017年06月15日(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可证字【2017】0940号。由于市场原因,500t/a98%唑草酮、1000t/a98%甲磺草胺、1100t/a96%浓硫酸装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企业于2017年另外投资建设年产2000吨丁噻隆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6月2日完成了验收。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涉及到主要原辅料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二甲苯、特戊酰氯、三氯氧磷、硫酸二甲酯、氰酸钠、邻二氯苯、氨水、三乙胺、液碱、片碱、一甲胺、二硫化碳、水合肼、盐酸、浓硫酸、甲醇、活性炭及RTO装置使用的柴油,中间产物有甲氨基甲酰氯、氯化氢等,不涉及中间产品,副产物包括硫酸钠、硫磺、硫化铵、磷酸氢二胺以及盐酸,产品为丁噻隆;该项目涉及有机溶剂二甲苯、邻二氯苯、三乙胺等回收套用及废水中提取甲醇(外售)。该项目副产品盐酸、硫磺、甲醇及产品丁噻隆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400号,有效期由2020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许可范围为:咪唑酮(50t/a,91%)、甲磺草胺(1000t/a,95%)、浓硫酸(1100t/a,96%)、丁噻隆(2000t/a)、甲醇(回收,238.61t/a)、盐酸(副产品,1500t/a)。 该公司自2020年生产许可证延期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生产工作。

该公司现总人数50人,生产工人40人,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10人。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采用24小时连续运转,生产岗位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连续生产,其他部门均采用白班配合值班的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生产装置操作天数为300天,年操作为7200小时。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项目组成员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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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一、主要评价结果简述

通过对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t/a项目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静态状态下)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生产设施检查、检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体系审核、检查,以及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果:

1、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容器爆炸、灼烫、灼伤、淹溺、粉尘、噪声、高温、坍塌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灼伤最主要的危险因素。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辩识,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元中201-1贮罐区二及201-2贮罐区三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其余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 十部门第8号公告)辩识,该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中物质的有二甲苯、特戊酰氯、三氯氧磷、硫酸二甲酯、邻二氯苯、氨水、三乙胺、液碱(30%)、片碱、一甲胺(40%)、二硫化碳、水合肼(80%)、盐酸、浓硫酸、甲醇、柴油、氯化氢等。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国务院703号令修改)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使用或生产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化学品辨识得出,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产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硫酸二甲酯、二硫化碳、无水肼、氰酸钠(氰化物)属于高毒物品。

7、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辩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甲醇、二硫化碳、一甲胺溶液、硫酸二甲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版]》(公安部公告[2017.5.21])辩识,本项目中一甲胺溶液、硫磺、水合肼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公告[2020]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甲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0、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1、危险度评价法结果表明,108生产车间六和108-1生产车间六发辅助区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201贮罐区与201-1贮罐区二危险度等级为Ⅰ级,属高度风险;其他项目装置均在属低度危险。该项目生产中对工艺的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设置有检测、自动控制、联锁、报警等装置,以有效监控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罐区储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1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表明,项目的201-1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属于显著危险,其他评价单元潜在危险均属于“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企业对甲类罐区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检测报警装置及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DCS系统,设置有紧急切断物料装置;设置了尾气吸收处理设施;加上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可使该作业场所作业相对安全。

13、采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检查表》等进行评价和分析,结果表明:该企业表中各项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

14、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检查的结果,该项目108-1生产车间六辅助区设置机柜间,现还未进行搬迁,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中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的第5条要求,企业正在停产停业整顿。

15、根据《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该项目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16、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 号)进行检查,该公司还未根据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不符合自动化提升的要求。

17、企业现在电工作业人员为1人,不满足作业要求。

二、评价结论:

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为停产阶段,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企业正在积极推动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

综上所述: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积极推进不符合项的整改进度,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要求,完成车间机柜间搬迁工作,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方案后,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3.3.16

报告提交时间

2023.5.15

现场参加人员

1徐志平(左)、企业李佐仁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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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状评价(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