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小河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小河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石油分公司小河加油站原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小河镇小河村下拱桥,由于信雄高速公路建设经过该站,经信丰县信雄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同意中石化小河站异地重置,新建地址为赣州市信丰县小河镇小河村S454省道西侧,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29日取得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2237),2023年3月2日经信丰县商务局同意选址,2023年03月14日经信丰县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3-360722-04-01-58406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小河加油站规划用地面积为1707.94m2,拟设2台四枪税控自封式加油机,拟建承重罐区一座,内设3具30m3SF双层油罐(0#、92#、95#),储罐总容积为90 m3,折算容量为75m3,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为三级加油站。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魏本栋 | 1200000000600629 | 032629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1)小河加油站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小河镇小河村S454省道西侧,项目用地面积1707.94m2,预计总投资400万元。采用密闭卸油工艺及潜油泵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并设置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罐区设埋地油罐3个SF双层卧式储罐(汽油罐30m3×2个、柴油罐30m3×1个),计算容积75m3(柴油折半),为三级加油站,安装2台多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新建加油罩棚和站房。 2)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成品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柴油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汽油、柴油均列为第三类易燃液体。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所经营储存的汽油属于中度危害物质(III类)、柴油属于轻度危害物质(IV类)。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汽油属于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也列入了首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中。 3)该新建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①火灾、爆炸危险; ②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其他伤害、噪声; ③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雨和热带气旋等。 其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和其他爆炸。而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环境因素、管理的缺陷。 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该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零售业”中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主要安全风险为“爆炸、火灾、中毒”。 5)小河加油站的生产工艺不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所列的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6)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油罐区油品储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7)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对加油站的法规符合性、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和给排水、电气、防雷防静电、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等单元进行逐项检查,适用检查项均合格,没有不合格项。本次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结论为合格。 8)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经济损失,是灾难性事故;而一般的后果是人员遭受轻微中毒,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是危险的。 9)运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油罐区储存及卸油过程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得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暴露半径为21.71m,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 “较轻”程度,主要影响站内设施。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信丰县小河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要求,符合(三级)加油站安全设立的安全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9.1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永辉、企业、陪同人员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2023.9.1(终稿)中石化信丰小河加油站迁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