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铜研究院中试厂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铜研究院中试厂房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铜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研究院)是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8日。企业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129号。是一家集技术开发与服务、分析检测、中试孵化等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地质、化工等领域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及碳纳米材料、稀土材料、稀贵稀散金属材料等新产品开发。研究院整合了江铜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和国家铜冶炼及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大科技平台资源,拥有采选研究所、冶化研究所、加工研究所、碳纳米材料团队等研发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院的研发能力,推动研究院的发展,同时为研究成果高效转化创造条件,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江铜研究院中试厂房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新建碳纳米材料中试厂房、铜合金线材中试厂房、金属基复合材料中试厂房,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8091万元的配套科研设备,建筑总面积为19314 m2,由三栋主跨中试厂房及南、北附跨组成正“山”型建筑。本项目定员为140人,其中碳纳米材料中试厂房定员50人,铜合金线材中试厂房定员48人,金属基复合材料中试厂房定员42人,安全管理依托江西铜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有管理机构,根据中试厂房和生产设备的有关数据、特点和生产要求,结合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确定车间主要生产设备采用两班工作制度,设备年工作250 d,每天16h。工人年工作日为250 d,每天8 h,年工作时间2000 h。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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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一、主要评价结果简述 1、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氢气和甲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该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此外还存在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淹溺、坍塌等危险因素。 3、本项目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4、该项目在外部安全防火距离范围内无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和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低密度人员场所(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5、该公司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合实际,公司员工能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满足正常安全生产的要求。该公司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但未进行备案。 6、消防道路、室外及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情况满足消防的要求,且项目消防设施经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验收,满足消防的要求。 7、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规定,本项目建设属于该标准鼓励类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业第10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教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8、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公司厂区道路安全、常规防护设施和措施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9、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经整改后符合规范要求,电气安全设计和设施能满足安全要求。 10、本项目的供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也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 1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选定的单元基本都是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及以下,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二、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铜研究院中试厂房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的要求,该企业针对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因此,本评价组认为: 本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安装,为本项目的建设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项目建设中,针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守。本项目认真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了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的安全设施设备及相关安全条件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试验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3.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2.25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1:徐志平(左)、李佐仁、企业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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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