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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丰城市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17:26:23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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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丰城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丰城市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丰城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位于丰城市新城区物华南路273号,项目拟建位置位于航电大道以东、赣江北岸约1km、新洲村北侧空地旁,法定代表人为李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881492083569P。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发、管理新城区。编制和实施新城区规划、负责新城区各种事务和管理。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项目组成员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报告编制人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报告审核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结果













评价结论

安全分析结论

1、丰城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丰城市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较小。

2、工程选址在该项目位于航电大道以东、赣江北岸约1km、新洲村北侧空地旁,选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内部各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各建构筑物安全间距能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3、工程项目分析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综上所述:丰城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丰城市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近期)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此基础上,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项目建成实施后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541

报告提交时间

2025811

现场参加人员

左:评价师(赵海林)、右:企业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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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