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2299号,法定代表人:邹道文,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专业致力于汽油抗爆剂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MMT)等石油加工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工业园化工集中区,该企业现已建成1500t/a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MMT)、600t/a一氧化碳、5000t/a高纯氯化锰(其中1200t/a作为MMT生产原料)和20000t/a硝酸异辛酯(C99)生产线、10kt/a异壬酸生产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其中MMT、一氧化碳产品生产装置于2020年底停运闲置至今,并已向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现役装置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0月7日,许可范围为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1500t/a)、一氧化碳(600t/a)、高纯氯化锰(5000t/a)、硝酸异辛酯(20000t/a)、异壬酸(10kt/a)、异辛酸(副产品,545.8t/a)、戊酸(副产品,185.75t/a)。 企业在役高纯氯化锰生产装置涉及的原料有:锰片、盐酸、氢氧化钠。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盐酸、氢氧化钠、氢气、硫化氢(废气)、磷化氢(废气)等;在役硝酸异辛酯生产装置置涉及的原料有:异辛醇、97%硝酸、浓硫酸、固碱(固体氢氧化钠)等,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固碱(固体氢氧化钠)、97%硝酸、浓硫酸;在役异壬酸生产装置置涉及的原料有:甲醇、二异丁烯(2,4,4-三甲基-1-戊烯、2,4,4-三甲基-2-戊烯混合物)、铑催化剂、液氧、氮气(压缩的)、R134a(制冷剂)以及天然气(锅炉燃料)、硫酸、碳酸钠、催化剂等。中间产物有:一氧化碳、氢气、异辛醇、异壬醛、异辛醛、戊醛。副产品有:异壬醇、辛烷、异辛酸、戊酸、二异丁烯、缩合物(醛、酸缩合)、石蜡(裂解多聚物),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有:甲醇、氧(液化或气体)、氢气、一氧化碳、丁烯、氮气(压缩的)、天然气、(辛烷、二异丁烯)混合物、异辛醛、戊醛、戊酸、二异丁烯(2,4,4-三甲基-1-戊烯、2,4,4-三甲基-2-戊烯)、硫酸等。 企业在产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氢气、一氧化碳、天然气、硫化氢(尾气)、磷化氢(尾气),异壬酸项目中甲醇裂解生成氢气及一氧化碳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裂解工艺;二异丁烯经羰基化反应生成异壬醛、丁烯经羰基化反应生成戊醛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烷基化工艺(该工艺同时伴有加氢副反应);异壬醛经氧气氧化反应生成异壬酸、戊醛经氧气氧化反应生成戊酸、异辛醛经氧气氧化反应生成异辛酸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氧化工艺。硝酸异辛酯合成过程中,异辛醇与硝酸/硫酸反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硝化工艺。企业厂区在役的储存装置甲类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硝酸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受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评价小组于2025年5月对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的生产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不符合项/隐患项和整改措施及建议书面告知该企业,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及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氯化锰车间一层氮气钢瓶无防倾倒措施,防爆插头盖板松动。 2、液碱罐区储罐无介质名称标识斗; 3、异辛醇罐区南侧泡沫液储罐的液位计管道腐蚀严重,未及时做防腐处理。 4、甲类罐区储罐介质标识掉色,不清晰; 5、人员定位系统未覆盖氧化车间; 6、氯化锰车间2F设置休息室床铺。 | |||
评价结论 |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该企业涉及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有:97%硝酸、98%硫酸、盐酸、固碱、液碱、甲醇、二异丁烯(2,4,4-三甲基-1-戊烯和2,4,4-三甲基-2-戊烯)、辛烷、液氧、氢气、一氧化碳、丁烯、戊酸、异辛醛、戊醛、氮气(压缩或液化的)、天然气、柴油等。 本次评价涉及的产品有:高纯氯化锰(5000t/a)、硝酸异辛酯(20000t/a)、异壬酸(10kt/a)、异辛酸(副产品,545.8t/a)、戊酸(副产品,185.75t/a)、辛烷/二异丁烯混合物(副产品,2077.5t/a)、缩合物(高分子量的醛、酸缩合物,副产品,250t/a)。 因企业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1500t/a)、一氧化碳(600t/a)生产装置停运多年,且未进行自动化提升改造工作,本报告未予评价,若企业后期要重新启用,应完善开车手续申请和落实相关改造、验收工作,并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2)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中硫酸、盐酸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硝酸属于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涉及的甲醇、氢气、一氧化碳、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企业在役装置硝酸异辛酯合成过程中,异辛醇与硝酸/硫酸反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硝化工艺;异壬酸合成过程涉及的化学反应包括裂解反应、羰基化反应、氧化反应等,其中甲醇裂解生成氢气及一氧化碳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裂解工艺;二异丁烯经羰基化反应生成异壬醛、丁烯经羰基化反应生成戊醛、庚烯经羰基化反应生成异辛醛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烷基化工艺;异壬醛经氧气氧化反应生成异壬酸、戊醛经氧气氧化反应生成戊酸、异辛醛经氧气氧化反应生成异辛酸的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氧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氧化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企业在役装置涉及的甲类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硝酸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6)该企业在役装置生产运行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灼烫、机械伤害、坍塌、淹溺、车辆伤害、毒物、高温、低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高温、低温、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企业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企业前期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近三年新增的异壬酸项目取得了江西省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019年01月25日),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360199-26-03-001712,企业所在地位于南昌市规划的白水湖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企业于2023年10月10日申报认定了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并通过了审批和公示。因此,新增的异壬酸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和布局。 2)企业厂区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外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3)企业厂区所在地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良好,对该企业的运行影响较小,企业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活动正常情况下对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影响较小。 3.该企业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该企业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等法规、标准。 2)厂区平面布置及防火防爆、防急性中毒窒息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厂区内部建筑之间的间距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出口等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灼烫的设施和措施设置合理、合规。 3)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企业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硝酸异辛酯、异壬酸、氯化锰等在役装置已按照《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的要求开展了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并通过了安全验收,符合相关要求。 4)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企业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来源可靠,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5)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企业近三年新建、改建项目、工艺设备变动情况委托了正规设计单位进行了设计并出具了相关图纸,厂区总图、设备布置、工艺流程、自动控制系统等与现场情况一致。 6)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企业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企业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并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江西省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人员学历的要求。 7)应急救援有效性:该企业按期修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相关部门备案,成立了应急救援小组,配备了适用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每年初会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并按期开展现场演练,应急成员具备基本的应急知识和相关技能。 8)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近三年内新、改建的项目依法履行了安全“三同时”手续。 4.综合结论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役装置运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有关从业人员学历资质符合要求。工艺采用的DCS、SIS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且运行正常。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企业对报告提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消除,企业按要求完成了自动化改造提升,生产现场与设计一致,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05.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08.20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杜凡奇、企业负责人(罗浚溢)、李云松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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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