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0吨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二期:年产4000吨2,4-二氯苯乙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0吨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二期:年产4000吨2,4-二氯苯乙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厂区占地面积约210.42亩,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品生产。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背活动)。 企业原有生产装置:年产10000吨MXD6、2000吨苯醚甲环唑、150吨含量95%烯效唑、1000吨含量5%烯效唑可湿粉生产项目(一期)于2023年8月通过安全设施验收,并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年产11000吨原药及1000吨有机中间体项目(一期中的5000吨戊唑醇原药及1000吨戊环氧中间体)于2024年3月通过安全设施验收,年产30000吨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一期中的7000t/a间二氯苯部分)于2024年11月通过安全设施验收,并于2025年5月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变更。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范围:95%苯醚甲环唑(1000t/a)、95%烯效唑(150t/a)、戊唑醇(5000t/a)、2-(4-氯苯乙基)-2-叔丁基环氧乙烷(1000t/a)、间二氯苯(7000t/a),副产品:溴酸(443.3t/a)、结晶氣化铝(2518.5t/a)、盐酸(6676.7t/a)、甲醇(1242.91t/a)、氯苯(249t/a)、三氯苯((1,2,3-三氯苯、1,2,4-三氣代苯、1,3,5-三氯代苯混合物),194t/a)、次氯酸钠溶液(406.44t/a)。有效期为2023年0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本项目“三同时”手续情况如下 1、2020年6月19日取得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关于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建设备案的通知》干发改备字【2020】42号,项目代码:2020-360824-26-03-025262; 2、2024年4月12日取得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3号); 3、2024年6月17日取得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试行)》(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15号); 4、2024年9月27日取得新干县应急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干)危化项目备字(2024)008号),试生产日期2024年10月8日~2025年10月7日。 本项目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情况。 1)本项目在生产过程涉及到主要原辅料、产品、中间产品有:间二氯苯、乙酰氯、30%盐酸、邻二氯苯、三氯化铝、碳酸钾、2,4-二氯苯乙酮、盐酸、氯化铝溶液。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的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的原料、产品、副产品属危险化学品的有盐酸、三氯化铝、间二氯苯、邻二氯苯、乙酰氯、氮气(压缩)、氟利昂(制冷剂)等。。 (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产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剧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653、666、703号令修改)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等的规定,本项目盐酸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4)各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5)高毒物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的规定,可知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6)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可知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7)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化学)灼伤、高温烫伤、低温冻伤、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淹溺、触电、起重伤害、噪声、高温热辐射等。 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等、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项目组成员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评价结论 | 1、项目选址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十九条的要求。 2、本项目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0m,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所规定的场所。 3、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4、本项目位于江西新干盐化工业城(江西省第一批认定的化工园区),企业用地属于规划用地。 5、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本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7、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得到了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保持一致。 8、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9、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等。 10、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配备一套DCS控制系统(配备独立的UPS应急电源),DCS系统设置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需求。 11、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项目已经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了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并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培训并考试合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专科以上的化工类专业学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科以上的学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吉安市组织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企业配备4名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通过了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已经取得上岗资格并持证上岗其他人员经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和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等。。 12、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 13、设计单位按照《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对装置全流程进行了设计,企业相关设施已经安装完成,并运行正常,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二期,年产4000吨2,4-二氯苯乙酮)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报告》(编织单位:江西和元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对本项目进行了共计7个场景进行了SIL等级分析,经分析评级,本项目各场景均无SIL等级要求。 14、根据《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在设计时进行全流程HAZOP分析,依据分析结果进行了DCS自动化控制。可燃、有毒区域设置有气体检测装置,采用GDS系统并配备UPS不间断电源。仪表系统电源采用UPS不间断电源,保证仪表的稳定可靠工作。公司制定完善了应急预案内容并备案,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法。公司法人与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都具有大专及以上化工专业学历或达到化工类专业中级职称,并通过了应急管理部门的考核,已经取得相应资格。 15、项目前期对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中控室及机柜间进行了VCE爆炸荷载风险评估,结果显示为合格。项目设计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设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采用GDS系统,并接入区域报警系统,仪表系统电源采用UPS不间断电源,可保证仪表的稳定可靠工作。 16、公司制定了完善应急预案并经备案,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法。公司法人与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都具有大专及以上化工专业学历,并通过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的考核,已经取得相应资格,危险化工工艺操作人员也已经通过吉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考核,持证上岗操作。 17、企业前期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依据要求已经完成了“二个场景”的建设,且将本项目纳入到该管理系统中。 18、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二期,年产4000吨2,4-二氯苯乙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进行了设计并已安装调试完成,可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DCS系统设置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且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企业配备有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前期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依据要求已经完成了“二个场景”的建设,且将本项目纳入到该管理系统中;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且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其设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2.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9.06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肖斌),黎余平、马程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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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