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县八一乡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县八一乡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原名为南昌县庆丰加油站,该公司于2023年09月05日将企业名称由南昌县庆丰加油站变更为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谢埠桥头,2025年3月26日将法定代表人由熊小牛变更为陈聘望,企业类型由个体工商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21MACWHXK40X。该加油站现有4个SF卧式埋地储罐(2个30m30#柴油储罐,1个30m392#汽油储罐,1个30m395#汽油储罐),总容积为120m3,折算后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该站于2025年06月09日变更取得南昌市应急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36010013202500018,有效期为2023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聘望,经营方式为加油站,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该站于2025年07月10日变更取得南昌市商务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号:油零售证书第洪商0115号,有效期为2025年03月14日至2030年03月13日。该企业于2023年10月18日取得南昌市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洪AQBWHⅢ202300042,有效期至2026年10月。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25年09月04日取得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的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县八一乡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项目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凭证》,项目代码为2509-360121-04-05-975969;由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总平面布置图,由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投资改建。该项目在《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上的建设内容为:南昌县八一乡新坊村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1540平方米,营业用房50平方米,辅助用房245平方米,罩棚面积200平方米,油罐4个,总容量120立方米,加油机三台6枪,配套服务设施(该加油站属原已有加油站,已取得成品油建设内容及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因加油站建成20多年,设施老旧需设备更新,所以加油站需要改建。《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上的改建内容为:1.水泥路面加高比马路高30公分。2.四根立柱加高重新装修。3.罩棚拆除重建。4.营业用房拆除重建。5.辅助用房拆除重建。6.四周围墙拆除重建。7.增加一台双枪加油机。8.重新铺设加油机管道。9.新增4台120千瓦充电桩。实际上该加油站决定辅助用房暂不拆除重建,拟拆除东面围墙,其他三面围墙暂不拆除重建,本次改建具体内容主要有:1.水泥路面加高比马路高30公分。2.四根立柱加高重新装修。3.罩棚拆除重建。4.营业用房拆除重建。5.三面围墙拆除重建。6.增加一台双枪加油机。7.重新铺设加油机管道。8.新增4台120千瓦充电桩,配套新增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为充电桩供电。该加油站改建后的油罐总容积不变,为120m³,折算后容积为90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等级划分规定,该加油站改建后等级不变,仍为三级加油站。 | |||||
评价 人员 | 姓 名 | 专 业 | 职业资格证书号 | 从业信息识别卡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吴小勇 | 自动化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项目组成员 | 吴小勇 | 自动化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刘良将 | 安全工程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邱国强 | 电气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李云松 | 化工工艺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徐志平 | 化工机械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吴小勇 | 自动化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化工机械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化学工艺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化工工艺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 结论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安全评价组在对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县八一乡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资料进行分析和对类比工程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县八一乡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项目属于改建项目,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谢埠桥头;本次改建项目拟将站内水泥路面加高比马路高30公分、四根立柱加高重新装修、罩棚拆除重建、营业用房拆除重建、东面围墙拆除重建、拟增加一台双枪加油机、拟重新铺设加油机管道、拟新增4台120千瓦充电桩,配套新增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为充电桩供电。该站改建后的油罐总容积不变,为120m³,折算后容积为90m³,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等级划分规定,该站改建后等级不变,仍为三级加油站。 2)该项目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成品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汽油、柴油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25中,汽油、柴油均列为第三类易燃液体。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所经营储存的汽油属于中度危害物质(Ⅲ类)、柴油属于轻度危害物质(Ⅳ类)。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汽油属于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也列入了首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中。 3)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电气伤害、坍塌,其次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其他伤害、噪声和灼烫; ②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雨等。 其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和其他爆炸。而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因素有: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环境因素、管理的缺陷。 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 号),该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零售业”中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主要安全风险为“爆炸、火灾、中毒”。 5)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进行辨 识,项目油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1)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对加油充电站的法规符合性、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充电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和给排水、电气、防雷防静电、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等单元进行逐项检查,适用检查项均合格,没有不合格项。本次安全评价安全检查表结论为合格。 2)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和触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是危险的;而其他危险程度均属于临界的。 3)通过对该项目危险度评价分析,项目油储罐区和卸油区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该站采用SF埋地罐双层罐,密闭卸油,拟设置液位监测报警和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储油罐拟按二类防雷设防,其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4)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作业均在“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5)经安全条件分析评价得知: ①该项目经营过程采用的工艺技术不属国家限制、淘汰、落后类工艺, 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要求; ②该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③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④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人员密集场所、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车站码头、军事设施等,与周边的建(构)筑物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该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活动之间影响不大;所设置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科学、可行; ⑤当地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有一定影响,包括雷电、地震危害等,项目拟按规范要求进行防雷防静电设计、抗震设防; ⑥项目卸油、加油和充电技术、工艺成熟可靠; ⑦本次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加油机、工艺管道等设备设施由正规厂家新购置,或利托的原有设施安全可靠。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可满足安全生产所需。 6)该项目的选址与平面布置、建构筑物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站内各建、构筑间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及《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50966-2024)的相关规定。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县八一乡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符合三级加油站安全设立的安全条件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09.0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0.09 | |||
现场参加人员 | 刘良将(左一)、企业、吴小勇(右一)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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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 |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县八一乡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终稿)(已排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