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站现有5个埋地双层卧式储罐,分别为容量2个25m392#汽油储罐,2个25m30#柴油储罐,1个25m3的95#汽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后计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共计为100m3,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1、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加油站投入经营后仍将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加油站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评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在内外安全间距、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油罐设置了渗漏检测仪;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这些安全设施正常投用并运行良好 。 6、加油站取得了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报告,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加油站中油罐区卸油作业单元、加油区加油作业单元、配电作业、洗车作业、清罐作业等作业属“可能危险”;站内车辆引导作业单元属“一般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汽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9、对加油站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该加油站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油站安全检查表》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111号),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该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已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状态。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一致。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该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