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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10:39:42    浏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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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

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是一家经营成品油的企业,加油站原站名为南康区镜坝连城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连城村康唐公路西侧。该站现有5台埋地双层卧式油罐,其中设置2台25m392#汽油罐、2台25m30#柴油罐、1台25m395#汽油隔舱罐(原为95#和98#汽油隔舱罐),油罐总容积为12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10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站属二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已取得由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MA3AEEJP1F,投资人张小玲,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油、柴油(凭许可证经营)、煤油、燃料油、润滑油、车用尿素、包装容器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日用品、卷烟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加油站于20100421日取得了由南康市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选字第康规潭100005号;于20100421日取得了由南康市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康规潭11100080号;于2021年08月25日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虔0172号,有效期为2021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1日;于2023年01月04日经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赣康行审安经(甲)字[2023]000001号,有效期为2023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07日,需要延期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加油站于202212月由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经营(零售)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鉴于加油站资料缺失,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号)的要求,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委托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资质证书编号:A136001820,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进行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2025年1029日加油站取得了《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正式文本(含评审专家组意见)。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号)的要求,老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不全,缺乏安全设施设计等关键资料的,企业应在一个延期周期内进行安全设计论断,并根据设计诊断结论,开展安全设施设计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延期换证。

受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于2025年10月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测,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要求,编写此评价报告。

需要说明的是,本安全评价报告和结论是根据评价时企业的现实系统状况做出,评价小组的工作只对评价时企业的现实系统状况负责。

评价小组在工作中得到了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以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安全工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化工工艺

20201104644000002149

36210288497

 

化工工艺/自动化

20221004636000000502

36230333100

金玉城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20221004636000000488

3623033309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志强

化工工艺

0800000000204020

0069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站现有5个埋地双层卧式储罐,分别为容量225m392#汽油储罐,2个25m30#柴油储罐,1个25m395#汽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后计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共计为100m3,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1、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加油站投入经营后仍将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加油站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评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内外安全间距、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油罐设置了渗漏检测仪;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这些安全设施正常投用并运行良好

6、加油站取得了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报告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加油站中油罐区卸油作业单元、加油区加油作业单元、配电作业、洗车作业、清罐作业等作业属“可能危险”;站内车辆引导作业单元属“一般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汽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属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9、对加油站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该加油站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油站安全检查表》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111号),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该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已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状态。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一致。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该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51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127

现场参加人员

图一:安全评价师:左为安全评价师李永辉、右为加油站人员。

图二:安全评价师:左为加油站人员、右为安全评价人员金玉城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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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2025.11.27赣州市南康区镜坝加油站符合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