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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宏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21 11:39:06    浏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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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吉安市宏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吉安市宏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4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滩工业园B区B-16地块,法定代表人为余年昌。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制品生产、加工、批发及零售,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360803MA386XJT0G)。厂址总占地面积25亩。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该项目属于C292 塑料制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辨识,该企业物料未涉及危险化学品,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企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项目组成员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报告编制人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报告审核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结果




评价结论

吉安市宏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化工集中区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不在多米诺效应等影响范围内。

该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灼烫、其他伤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触电;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危害、高温及热辐射噪声危害等,其中粉尘为主要有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但企业在常规防护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符合法规和规范的方面;同时在消防安全和建筑防雷等方面也存在不符合法规和规范的方面

该企业对本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后,风险可控,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5917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021

现场参加人员

左:评价机构赵海林  右:企业人员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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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