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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03 15:38:08    浏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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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17日,法人代表骆宇涵,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住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白沙岭叶家山移民安置点1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项目于2024年08月28日在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403-361125-04-05-460218。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处理4万吨废旧锂电池及1万吨黑粉,通过循环利用形成年产约10000吨梯次利用电池、388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19000吨磷酸铁的生产规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第11条“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属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有磷酸铁锂电池包、磷酸铁锂电池黑粉、硫酸(98%)、磷酸(85%)、双氧水(28%)、纯碱(碳酸钠)、烧碱(氢氧化钠)、铁粉、EDTA(乙二胺四乙酸)、氨水(25%)、七水硫酸亚铁、煤油、起泡剂MIBC(甲基异丁基甲醇)、硫酸钠、生石灰、PAC(聚合氯化铝)、PAM(聚丙烯酰胺)、双面胶、无铅焊锡丝、塑料连接件、高、低压线束、电池包外壳、铜排、电路板、模组外壳、硅胶片及用作锅炉热源的天然气、用作电芯破碎和热解等气体保护的氮气(压缩的)、用作柴油发电机燃料的柴油,产品为磷酸铁、碳酸锂、磷酸铁锂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副产品为铜及铜颗粒、铝及铝颗粒、石墨粉、硫酸钠、硫酸铵。其中硫酸(98%)、磷酸(85%)、双氧水(28%)、烧碱(氢氧化钠)、氨水(25%)、煤油、起泡剂MIBC(甲基异丁基甲醇)、用作锅炉热源的天然气、用作电芯破碎和热解等气体保护的氮气(压缩的)、用作柴油发电机燃料的柴油和氢气(废气)、氟化氢(废气)、五氟化磷(废气)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该项目产品、副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规定,该项目不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项目组成员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1894

022186

安全评价结论

1)该项目属于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该项目属于鼓励类;拟建于横峰县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29号。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3)车间四周设有环形通道。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总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改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该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该项目涉及的双氧水(28%)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双氧水(28%)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为氧化性液体-类别2),涉及的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产品、副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规定,企业不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综上所述: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项目建成实施后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4.12.26

报告提交时间

2025.6.3

现场参加人员

刘良将,企业(杨总李云松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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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