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17日,法人代表骆宇涵,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住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白沙岭叶家山移民安置点1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项目于2024年08月28日在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403-361125-04-05-460218。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处理4万吨废旧锂电池及1万吨黑粉,通过循环利用形成年产约10000吨梯次利用电池、3880吨电池级碳酸锂和19000吨磷酸铁的生产规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第11条“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属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有磷酸铁锂电池包、磷酸铁锂电池黑粉、硫酸(98%)、磷酸(85%)、双氧水(28%)、纯碱(碳酸钠)、烧碱(氢氧化钠)、铁粉、EDTA(乙二胺四乙酸)、氨水(25%)、七水硫酸亚铁、煤油、起泡剂MIBC(甲基异丁基甲醇)、硫酸钠、生石灰、PAC(聚合氯化铝)、PAM(聚丙烯酰胺)、双面胶、无铅焊锡丝、塑料连接件、高、低压线束、电池包外壳、铜排、电路板、模组外壳、硅胶片及用作锅炉热源的天然气、用作电芯破碎和热解等气体保护的氮气(压缩的)、用作柴油发电机燃料的柴油,产品为磷酸铁、碳酸锂、磷酸铁锂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副产品为铜及铜颗粒、铝及铝颗粒、石墨粉、硫酸钠、硫酸铵。其中硫酸(98%)、磷酸(85%)、双氧水(28%)、烧碱(氢氧化钠)、氨水(25%)、煤油、起泡剂MIBC(甲基异丁基甲醇)、用作锅炉热源的天然气、用作电芯破碎和热解等气体保护的氮气(压缩的)、用作柴油发电机燃料的柴油和氢气(废气)、氟化氢(废气)、五氟化磷(废气)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该项目产品、副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规定,该项目不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1894 | 022186 | |
安全评价结论 | 1)该项目属于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该项目属于鼓励类;拟建于横峰县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29号。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3)车间四周设有环形通道。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总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改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该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该项目涉及的双氧水(28%)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双氧水(28%)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为氧化性液体-类别2),涉及的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产品、副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规定,企业不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综上所述:江西金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铜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及2万吨黑粉循环利用一期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项目建成实施后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12.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6.3 | |
现场参加人员 | 刘良将,企业(杨总),李云松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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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