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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有机玻璃单体项目(二期)(含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15:39:40    浏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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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1000吨有机玻璃单体项目(二期)(含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5日,位于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厂区占地面积29418.94m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代表虞成隆,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有机玻璃原料、有机玻璃、工艺品、塑料、树脂、热熔胶制品、非医用防护口罩、燃料油生产、销售,废旧物资回收。

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考虑到投资成本及产品市场因素,原有的48台热烟气加热裂解炉变更实行分期方式:裂解车间南侧部分的24台热烟气加热裂解炉已2021年变更为23台电加热炉,并同期落实了其它配套的变更措施(已验收);北侧部分的24台热烟气加热裂解炉2024年变更为20台电加热炉。截止目前,公司总计建成了43台电加热裂解炉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南侧部分的23台电加热炉现已停用,本次对该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北侧部分20台电加热炉101裂解车间、102精馏车间、203储罐区的设计变更内容及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有机玻璃单体生产线扩建增产45000吨热溶胶树脂、造粒、燃料油、亚克力板材项目(一期)于2024年8月通过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期建设内容202513通过试生产方案评审,于2025213日取得鹰潭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试生产期限为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止。

二期项目在生产过程涉及到的物料有甲基丙烯酸甲脂、亚克力固体废料等;产品为甲基丙烯酸甲脂;不涉及溶剂回收套用;该项目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3日,许可范围:甲基丙烯酸甲酯(8000t/a),根据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二期项目在101裂解车间北侧部分由原设计的24台裂解炉变更为20台裂解炉(R20101~R20120)南侧部分23台电加热炉现已停用,裂解炉由原明火加热方式变更为电加热后生产周期由原10h缩短为8.5h,裂解炉变更为20台后总产能不变。因此二期项目不需要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该项目未列入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及其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属于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初级形状丙烯酸聚合物: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有机玻璃)、聚丙烯酸甲酯、其他初级形状丙烯酸聚合物。

公司已设置安全仪表系统、DCS控制系统、GDS控制系统、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报警及工艺联锁,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消防系统等。 根据《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对裂解炉、精馏塔、接收罐等设备设施新增联锁回路及报警;裂解炉新增SIS系统,新增SIS联锁回路;101裂解车间、102精馏车间和203储罐区按照最新规范补充完善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评价

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项目组成员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汪海波

03320241036000000349

36250423366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汪海波

03320241036000000349

36250423366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1裂解车间静电跨接不规范,操作机柜螺栓未全部安装。

2、粗单体中转罐V202工艺控制指标高高限5.1m,中转罐实际高度为3m

3、精单体接收罐排空阀未设置双阀。

4、设备、泵未张贴位号标识。

5、精馏车间内一个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显示8.8,控制室未报警。

6V503a储罐磁翻板液位计损坏。

7、控制室可燃气体报警器布点图未及时更新。

8、控制室无DCSSISGDS系统管理制度。

评价

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省正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有机玻璃单体项目(二期)(含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工艺设备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结果,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5.6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2.11

现场参加人员

刘求学、企业、高海泉、汪海波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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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正百验收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