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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沙地镇坳上村投资畜禽培育厂房建设项目G105线K2096+281~K2096+308段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16:39:01    浏览: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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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沙地镇坳上村投资畜禽培育厂房建设项目G105线K2096+281~K2096+308段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沙地镇坳上村投资畜禽培育厂房建设项目G105线K2096+281~K2096+308 段涉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成立于20200630日,注册地位于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法定代表人为魏长春。经营范围包括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沙地镇坳上村投资畜禽培育厂房建设项目新建钢结构厂房一层600平方米,需设置道路进出口与G105国道相连。考虑到涉路段为国道,且该处厂房位置位于陡坡弯道路段,主路现已设置了减速标线及“禁止占道行驶”。车辆进出厂房时主路车辆上下坡及弯道行驶时对其影响较大,需对驾驶员进出厂房时进行必要的提示减速及加强瞭望的措施。因此对出口设置减速标线及“停车让行”文字标线,对该涉路工程应增加相应安防措施出口交叉口需进行转角设计并布置警示柱,考虑到通行安全,在出口位置处设置“停车让行”的标志以提醒出厂房车辆减速观察主路路况,同时对进出厂房交叉口段应设置警示柱进行相应警示及引导。同时对于涉路范围内存在部分公路附属设施,为消除车辆进出该厂房隐患,应报请相关部门及单位,在不影响主路车辆行驶安全的前提下对影响车辆进出厂房的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增设“前方路口,减速慢行”、“禁止借道行驶”和凸面镜及相关设施迁移。同时可更新现场减速标线以便更有利提醒车辆减速行驶。本项目涉路属于平交与接入式涉路施工,施工单位为赣州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城盛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自行监管)。

公司道路工程将G105线K2096+281~K2096+308 段涉路工程进行道路施工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和要求,应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涉路工程过程进行安全评价,为此,评价公司组织项目评价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审核了该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分析了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选用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项目组根据《安全评价导则》(AQ8002-2007)《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技术规范》(JTG/T 4520-2025)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项目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沙地镇坳上村投资畜禽培育厂房建设项目G105线K2096+281~K2096+308 段涉路工程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本次安全风险评价报告编制,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道路运输安全

20201104644000002149

36210288497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志强

化工工艺

0800000000204020

0069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马程

电气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评价结论

7 安全风险评估结论

通过对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沙地镇坳上村投资畜禽培育厂房建设项目G105线K2096+281~K2096+308 段涉路工程进行的涉路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之后,再根据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划分出评价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预先危险分析法(PHA)、专家评议法等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和定量评价,确定了该工程的危险(危害)程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了涉路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结论。

7.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评价结果

1)主要危险物质

该工程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乙炔、氧气[压缩的]、柴油、白灰。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为乙炔、氧气、柴油。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工程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乙炔。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国务院令第445号),该工程不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2017511日公安部公告),该工程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公告[2020]第3号),该工程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工程主要危险因素包括: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火灾和爆炸、灼烫、起重伤害等。

该工程主要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等。

3)自然条件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包括:地震、雷击、暴雨、洪水、高温、大风等。

4)其他危害因素

主要包括:设备故障、作业环境不良、人的失误、管理缺陷。

5)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得出,该工程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3 施工期安全评价结果

在施工期,该涉路工程中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属于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以上危险源在施工时需重点进行分析、评价和控制。

对此施工单位制定了相应的施工方案,在施工期间会在平道交叉口上设置安全栏片围护,并设置警示牌。夜间施工路段安全围护,警示牌、指示牌全部采用标准的反光警示标牌,设置爆闪灯等措施加强安全提示效果。该方案合理有效,能够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满足要求。

7.4 评价结论

1.该项目设计单位:中城盛业设计有限公司(公路乙级);施工单位:赣州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监理单位: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自行监管),符合项目要求。

2.该项目设计单位编写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方案符合相关要求。按照涉路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方案,能保证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以及公路运营安全。

施工作业在保障施工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施工作业对公路保通保畅的影响。

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我公司认为: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坳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沙地镇坳上村投资畜禽培育厂房建设项目G105线K2096+281~K2096+308 段涉路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从安全生产方面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施工,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在充分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本项目符合涉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5.10.13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2.29

现场参加人员

图一:现场工作人员左二为评价师李永辉

图二:评价师邱福左二为现场工作人员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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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