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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跃香料(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680吨香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31 11:00:31    浏览: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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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佳跃香料(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680吨香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佳跃香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24年06月12日在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钱心嘉,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公司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春龙大道1008号6栋3楼301室,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传统香料制品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该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要,在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B区内,购置新余市高新开发区环高速路以北、纵十四路以东的土地约113.64亩(该地块已取得了规划许可),拟投资5亿元建设《佳跃香料(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680吨香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于2025年9月5日取得了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项目统一代码为:2509-360500-04-05-476461)。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13.6亩,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本项目拟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总投资额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亿元,主要购置反应釜、精馏釜、分离塔、冷凝器、公用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约150台(套);第二期总投资额2.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主要购置反应釜、精馏釜、分离塔、冷凝器等主要生产设备约120台(套)。主要工艺为:原材料→精馏→合成→成品等。该项目两期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680吨香料的规模。

本项目涉及的物料:柏木油、柏木烯、醋酐、磷酸、五氧化二磷、氢氧化钠、甲苯、氨基钠、硫酸二甲酯、柏木脑粉、纯碱等、各产品的中间产物(柏木醇钠、、双氧水(污水处理用)、氮气(压缩的)、天然气(燃气锅炉用)、柴油(叉车、柴油泵用)、R134a(制冷剂)、氨气(尾气)、二氧化碳(尾气)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醋酐、磷酸、五氧化二磷、氢氧化钠、甲苯、硫酸二甲酯、氢气、双氧水(污水处理用)、氮气(压缩的)、天然气(燃气锅炉用)、柴油(叉车、柴油泵用)、氨气(尾气)等;该项目氨基钠等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查证相关资料,属于甲类物料,本次评价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本项目相关资料分析,本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氧化工艺、烷基化工艺、加氢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甲苯、硫酸二甲酯、氢气氨气(尾气)、天然气(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得出结论如下:本项目生产单元102甲类车间二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涉及的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年版)》(国办函〔2021〕58号)可知,本项目的醋酸酐为第二类易制毒品,甲苯、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规定,本项目硫酸二甲酯、氨气(尾气)属于高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20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本项目不涉及第一、第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的规定,对本项目使用或生产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辨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甲醇、硫酸二甲酯、氨气(尾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化学)灼伤、高温烫伤、低温冻伤、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淹溺、触电、起重伤害、噪声、高温热辐射等。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黎余平

S011035000110192001601

029624

项目组成员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报告编制人

黎余平

S011035000110192001601

029624

报告审核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过程控制人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安全评价结论

1、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2023〕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于2025年9月5日取得了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项目统一代码为:2509-360500-04-05-476461)。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根据新余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的通知(余高办字[2024] 33号)内容,本项目不涉及园区禁止类的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硫酸二甲酯”属于限制类,企业在使用中应向相关单位进行报批及管理。

3、本项目拟建设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的B区内,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是江西省已认证的第一批化工园区。

4、项目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民用居住区,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项目交通便利,建设环境良好。

5、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本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7、本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设计和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8、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佳跃香料(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680吨香料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本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本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整个建设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5.6.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2.31

现场参加人员

企业(何高明黎余平、马程、企业(韦总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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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