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湘东博能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湘东博能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湘东博能加油站位于萍乡市湘东镇泉塘村,加油站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投资建设。主要经营0#柴油、92#汽油,最大储存能力为90m3(折算容积为60m3),建筑、设备为自有,属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因经营的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令)的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销售分公司的委托,组织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安全评价人员,针对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场所、经营条件、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方面进行检查评价,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等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标准编制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项目组成员 | 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4009 |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编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0800000000203920 | 007054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加强加油车辆的管理,做到摩托车进站加油应熄火后推车进入; 2、完善并严格执行卸油时运输车辆熄火,卸完油5-10min后车辆才能发动的规定,卸油时应禁止汽车在卸油车附近行驶; 3、加油站内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应增贴醒目的“禁止烟火”、“禁打手机”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训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应定期(如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灭火演练,并做好记录。 | |||
评价结论 |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 2、通过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加油站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险和噪声与振动、高温等危害。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3、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未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5、本项目未生产和使用监控化学品,未生产和使用剧毒化学品,无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工工艺,但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该加油站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为中度危险;,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为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或以下,相对较安全。 8、该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9、该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湘东博能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12.0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2.28 | |
现场参加人员 | 徐美英,企业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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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