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安全 验收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网上公布表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 | ||
简介: |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公司”), 前身是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日。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位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简称世龙科技园)内,位于乐平市南郊塔山江西乐平工业园区,距市中心约5km。2015年3月19日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02748。公司注册资金2.4亿元,资产总额12.1亿元,职工1200余人。世龙公司主要从事烧碱、液氯、盐酸、氯化亚砜、AC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等化工产品和热电的生产和销售。现有生产能力烧碱产能为30万吨/年、液氯12万吨/年、氢气7280万Nm³/年;为平衡氯、碱产能,配套建设了580吨/日31%盐酸装置;AC发泡剂产能为8万吨/年、氯化亚砜产能为5万吨/年(配套液体二氧化硫1万吨/年)、液氨3万吨/年(废水回收液氨)。另外还有正在试生产验收的装置:年产20万吨双氧水(27.5%)装置;年产2万吨水合肼溶液(80%)装置;年产10000吨2,2-二羟甲基丙酸(DMPA)和年产2000吨2,2-二羟甲基丁酸(DMBA)装置。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101号,有效期至2021年1月18日。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专篇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批复(景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 35号(2019年7月29日))。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为国内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技术来源于该公司(原江西电化厂),主要生产工序为次钠、制肼、肼蒸发浓缩、肼精馏、盐水回收等工序。该项目生产使用原材料主要有氯气、液碱、尿素七水硫酸镁,中间产品有次氯酸钠、亚硫酸钠,产品有水合肼,副产品有十水碳酸钠。其中涉及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氯、液碱、次氯酸钠、水合肼等。生产规模为80%水合肼:2万吨/年、副产十水碳酸钠:15.455万吨/年。其中产品水合肼为危险化学品,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受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承担该改造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评价小组于2020年9月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整改情况的确认,并对该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评价。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写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聂润荪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美英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聂润荪、占兴旺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聂润荪、占兴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聂润荪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10-11月; 主要任务: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江西乐平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张海清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设计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 安装施工单位:江苏江安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8亩 总投资:17645万元。 生产规模:年产2万吨80%水合肼 本次技改项目均在现有厂区界内建设,不新征土地。 二、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双方达成协议,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的生产及辅助装置,主要包括: 生产装置:次钠厂房(2111,利用现有厂房及工艺系统,增加次钠釜等)、制肼厂房(2112,利用现有厂房及工艺系统,增加肼冷却器、V1013、V1014精肼储槽等)、十水碳酸钠回收厂房(2113,利用现有厂房及工艺系统,增加离心机)、蒸发提浓厂房(6101,利用现有厂房)、精馏厂房(6102,利用现有厂房)、包装厂房(6104)。 辅助设施:冷冻厂房(2101,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尿素仓库(2114,利用现有厂房及工艺系统,增加尿素溶解釜)、辅助厂房(6103,利用现有厂房)、成品罐组(6105)、离心机厂房(6106,利用现有厂房)、盐水回收厂房(6107,利用现有厂房)等。 其水、电、汽、气等公用工程由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凡涉及该项目的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问题、场外运输等,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该项目生产使用原材料主要有氯气、氢氧化钠、尿素、七水硫酸镁,中间产品有次氯酸钠、亚硫酸钠,产品有水合肼,副产品有十水碳酸钠。其中涉及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氯、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水合肼等。生产规模为水合肼:2万吨/年、副产十水碳酸钠:15.455万吨/年。其中产品水合肼为危险化学品,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容器爆炸、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毒物、噪声、高温、粉尘等。 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中毒窒息、化学灼伤、火灾爆炸;主要有害因素包括有毒物质危害、粉尘、噪声和高温危害等。 3、该项目生产中使用的氯气被列为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涉及的水合肼为高毒物品、易制爆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易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结果,该项目生产、储存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为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四、安全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 1、该改扩建项目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安全设施大部分已采纳,未采纳的部分均作为整改项提出整改,已整改。 2、项目试生产运行良好,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通过项目试生产运行的情况来看,未发现重大的设计缺陷。 五、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对周边居民区和江西电化公司外的企业不存在影响,如发生事故对江西电化单元内的企业构成一定影响。周边居民区和江西电化单元外的企业对该企业生产一般不构成影响,江西电化单元内的企业有一定影响。 2、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所在地位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为已规划的化工集控区),乐平市的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正常生产的影响较小。 3、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车间四周设有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 4、企业现有的安全措施(整改后)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企业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控制措施满足要求。 6、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表明,各单元作业危险属“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说明该企业在正常作业过程中风险较低。 7、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次氯酸钠工序,制肼工序,肼蒸发浓缩工序,肼精馏工序,盐水回收工序、十水碳酸钠回收工序、包装工序,氯气输送等单元的固有危险均为Ⅲ级,属低度危险;成品罐区肼储存单元的固有危险均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8、重大事故预测结果:根据毒物泄漏扩散模型和相关参数计算可知,氯气输送管道发生泄漏,则从扩散到吸入5-10min致死半径为27.9m;从扩散到吸入0.5-1h致重病半径为:111.7m。5-10min毒害致死区半径在项目厂区范围内,0.5-1h致死半径和0.5-1h致重度中毒区半径则覆盖了电化院内部分企业,但距工业园企业、电化生活区还有一定距离。企业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氯气输送管道泄漏事故发生,并增加检测报警设施,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保证能在第一时间消除泄漏影响。 9、公司成立有安全生产领导组织,设立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已经建立,安全管理架构合理,安全管理可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10、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评价,该企业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评价,该项目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1、该项目试生产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六、评估结论: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80%水合肼改扩建项目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七、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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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