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绩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0:26:03    浏览:3093
字号大小:

评价报告名称

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弋阳海创于201728日取得弋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备案的通知》(弋发改字[2017]37号),根据备案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日处理能力300吨固废,二期根据一期的运行情况适时开工建设。项目于20173月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服务中心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712月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备案稿),公司于20193月进行安全设施变更,并由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弋阳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公司于20185月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始进行试生产。根据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试生产方案,本次验收范围为: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处理10t/a固废处理系统,建设内容为:一套处理半固态固废浆渣入分解炉烟室直喷系统、一套处理固废配料输送入分解炉系统、一套处理无机固废配料输送入原料磨系统、一套工业废液入窑头喷射系统和一套飞灰窑头喷射入窑焚烧处置系统,主体及辅助建筑包括:固废储存及输送(1#主体厂房)、无机污泥车间、固废暂存库、飞灰处置间、废液处置间,安全设施验收依据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所编制的安全设施专篇。

该项目为固废处置项目,根据企业实际调研及实验室分析,目前待处置的固废内含有污泥、油泥、精馏残渣、有机溶剂、漆渣等,污泥中释放的部分甲烷及硫化氢,固废经处理后焚烧产生的废气(主要物质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二噁英等),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有: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的要求,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我公司于2018121日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规定,编制完成本报告。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佐仁

1800000000201141

034397

项目组成员

李佐仁

1800000000201141

034397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29716

报告编制人

李佐仁

1800000000201141

034397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1141

022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技术负责人

应  宏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评价结论

1、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和振动、触电、起重伤害、灼烫、粉尘、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危害、窒息、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危害等。

2、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在评价人员选定的主要作业场所中,由于认真按作业标准操作,各项安全保护设施完善、有效,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作业条件危险性均属于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的作业。

4、通过采用事故树分析:工程电气装置有10个最小割集,其中任何一个最小割集的基本事件发生,顶上事件就会发生。最小径集有4个,由估算结果可知,事件I8,I9(无防护装置,绝缘性能失效)较为重要,对于那些经常接触的人员的触电几率较高的场合,这是一条重要的控制途径,应该重点防范。

5、企业针对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作出了《整改回复》,评价组通过到弋阳海螺公司现场进行整改结果复查,整改复查结论:项目对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总体上符合要求。

符合性评价结果

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产业政策与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评价,结论为符合产业政策与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

2、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先进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与厂外民居的距离满足距离的要求,与相邻的企业、道路、公共设施等的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厂内道路等的布置符合规范规定,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5、企业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6、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防尘防毒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7、企业针对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作出了《整改回复》,项目对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总体上符合要求。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已按设计专篇要求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安全设施运行状态总体良好。企业设置的安全装置、安全措施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总体能够满足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需要,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2.13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1

现场参加人员

 李佐仁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