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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年产6000t甲醇钠)

发布时间:2021-01-14 16:32:31    浏览: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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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搬迁扩建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年产6000t甲醇钠)

简介: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景德镇市开门子药用化工有限公司,又称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第一化工厂)始建于1968年,其前身为景德镇市化肥厂,1985年转产油脂化工,改名为景德镇市第一化工厂,2000年7月更名为景德镇市开门子药用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现公司隶属于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级法人企业。现在岗员工20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8人,厂区面积310亩(老厂区110亩,新厂区200亩),固定资产总值2亿多元。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景德镇市开门子药用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有机溶剂、化工原料为主的综合性的医药、精细化工企业。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老厂区已被市区包围、周围居民稠密,该公司老厂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现状,对城市周围环境和安全存在着极不稳定因素和危险,由于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老厂区受现有地理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限制,在老厂区内已无法继续扩大生产和开发新产品,老厂区严重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壮大,因此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只有退城进郊,开辟新厂区,扩大生产规模,引进新产品,做大,做强,才能使公司做到可持续发展,故在景德镇市昌江区鲇鱼山镇上徐村高新开发区新建厂区,将老厂区生产线搬迁到新厂区,并扩能改造,进行搬迁扩建工程分期进行建设。

该项目甲醇钠溶液属于该公司现有产品吡拉西坦的主要原料,属异地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评价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0.8;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个从事石油化工生产的大型企业,位于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该公司位于金安组团,金安组团为规划的九江市重化工工业区。

该公司依据总部关于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工作的精神,充分利用该公司轻烃资源,解决第Ⅵ阶段汽油质量过程中遇到的辛烷值不足,芳烃烯烃含量偏高等问题,调整汽油产品结构,增产高标号汽油,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新建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系统配套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立项时依据当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属于“鼓励类”第十一、石化化工项第1条“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依据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该项目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投入试运行以来,该项目运行平稳,展示出较好的变负荷适应能力,整体工艺运行平稳,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正常运行,整个试生产过程比较平稳,未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及重大泄漏事故。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始建于1968年,其前身为景德镇市化肥厂,1985年转产油脂化工,改名为景德镇市第一化工厂,2000年7月更名为景德镇市开门子药用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工程2015年完成了安全条件审查,并取得了批复,该公司搬迁扩建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江西省景德镇市西郊昌江区鲇鱼山镇上徐村高新开发区(规划的化工集控区)投资建设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工程二期工程(年产6000吨/年甲醇钠溶液生产装置)(以下简称该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

该项目拟建设于预留空地内。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6000吨/年甲醇钠溶液生产装置(甲醇钠溶液生产装置、压缩机室、固碱及铁包装间)及辅助间(装置控制室、配电室、操作室等);仓储设施、供排水、供热、三废处理(废液处理、废水处理等)、消防、生活办公设施等依托现有装置。

该项目中属于危险化学品有氮气(压缩的)、甲醇、甲醇钠溶液。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甲醇钠溶液;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该项目原料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产品甲醇钠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且涉及甲醇等回收套用,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运行前,项目单位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氮气(压缩的)、甲醇钠甲醇溶液、甲醇、氢氧化钠等。

2)该项目产品甲醇钠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涉及甲醇等回收套用,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属于高毒物品;该项目涉及特别管控化学品甲醇;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甲醇钠溶液。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进行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原料罐区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各生产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生产装置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Ⅱ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危险度分析:该项目生产装置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Ⅱ级危险度等级为为Ⅱ级,应从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方面加强对其的管理,降低危险程度,防止事故发生。

8)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的规定,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和淹溺、坍塌。参照《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高温、毒物;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低温及粉尘。

9)根据计算结合风险值等值线图、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该项目个人、社会风险均在可允许范围内;依据该公司生产特点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的量,该项目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及一般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80m;二类防护目标可容许个人风险3×10-6等值线外部安全防护距离50m;三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40m;结合该公司总平面和周边情况可以看出,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上述场所。。

通过对该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工程二期工程(年产6000t甲醇钠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