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众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6万吨聚合氯化铝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众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6万吨聚合氯化铝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众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5年7月2日在南昌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00万元,法人代表: 王新华,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以南。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7342平方米(合26亩),项目经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019-360123-26-03-002989。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噪声、灼伤、淹溺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为盐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为盐酸;无剧毒化学品;无高毒物品;锅炉用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属于“三同”时新建项目。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炎枝 | 1600000000200750 | 004011 | |
项目组成员 | 李炎枝 | 1600000000200750 | 004011 |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报告编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评价结论 | 1、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3、工程选址在工业园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4、本工程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技术和工艺。 综上所述,江西众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聚合氯化铝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7.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8.30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炎枝,企业(余) | |||
现场照片 | | |||
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