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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15:31:06    浏览: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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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4812日,注册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矶山工业园(属于规划的化工集控区),是一家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精细化学品的研究、生产与经营,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着力于发展苯二酚产业链,在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化工园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内投资建设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400 t/a催化材料Y450t/a催化材料S500t/a催化材料F250t/a加氢催化剂、20t/a MG化剂、250t/aNA催化剂)已建设完成;该项目位于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预留空地内;该项目生产工艺不是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有铝酸钠、水玻璃、片碱、磷酸、氢氟酸、三乙胺、环己胺、硝酸、九水硝酸铝、氨水(28%)、硼酸、3-甲基吡啶、四乙基氢氧化铵水溶液、高锰酸钾、硝酸镍、氮气(压缩的)等。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赵俊俊

1600000000200716

029041


项目组成员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赵俊俊

1600000000200716

029041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应  宏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隐患内容标准依据整改措施804车间室外泵区未设有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4.1.2设有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801车间硝酸配制釜处应设置洗眼器,淋洗器、洗眼器的下水无连接管道,水排在车间内《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5.6.5设置洗眼器,淋洗器,并将下水连接排水系统涉及氢氟酸作业场所未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氢氟酸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未配备便携式气体探测器《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3.0.6配备便携式气体探测器车间氨水吨桶放置区域未设置100m高围堰安全设施设计按设计要求设置100m高围堰部分尾气管未设阻火器安全设施设计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器

 

评价结论

1. 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结合该项目的工艺流程描述,最后查相应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通过上述分析可得:该项目列入危险化学品品名录的有铝酸钠、水玻璃、片碱、磷酸、氢氟酸、三乙胺、环己胺、硝酸、九水硝酸铝、氨水(28%)、硼酸、3-甲基吡啶、四乙基氢氧化铵水溶液、高锰酸钾、硝酸镍、氮气(压缩的)等。

2)该项目硝酸、硝酸镍、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锰酸钾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氢氟酸、硝酸镍属于高毒物品;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11年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该项目的产品和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过对该项目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存储单元中依托的611仓库、3罐区甲类罐组危险化学品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7)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毒物。其中,中毒和窒息及火灾、爆炸和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8)该公司安全风险级别为Ⅲ级,属于一般风险。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属于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属于允许类;

2)该项目建设在江西省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区(二期)该公司预留空地内内,项目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及园区安全规划;

3)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企业等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防火间距的要求。

4)该项目个人风险、社会风险均处于可接受范围内;该项目生产装置中不涉及易燃气体和毒性气体,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4.3的要求,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采用相关标准确定;依据该项目特点,本报告对该项目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采用《石油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依据《石油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该项目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域等环境敏感场所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0m;周边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70m;该范围内无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域等环境敏感场所及工业企业。

2)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3)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在周边单位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4)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依据工艺特点采用的全部安全设施,根据自然危害因素、交通运输以及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每类的防范措施包括了以下方面: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该项目在各专业设计中了比较完善的安全设施,采纳了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有关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因而该项目安全设施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装置选用的均是成熟、先进的工艺,各分项工艺也均通过筛选、比较,选择了技术先进、容易控制、设备少、流程短的工艺,在工艺选择上保证了该项目较高的本质安全程度,设备少、流程短也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采用了DCS控制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工艺装置的控制采取了控制系统DCS,对装置生产过程集中检测、显示、连锁、控制、报警和紧急停车。设置安全泄放系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根据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设计从本质安全的角度,从工艺及过程安全控制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措施的设置和采纳;在此基础上,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角度,在冗余设置、故障报警、紧急停车、安全隔离、耐火保护、消防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以将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降至现阶段可以接受的程度。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相应设备的材质分别采用了碳钢、碳钢衬里、不锈钢等金属材料。

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防爆膜;易燃液体储罐设置氮封冷却设施等。

爆炸区域的电机、仪表等均选用防爆型,考虑部分物料的腐蚀性,部分选用防腐蚀型。

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公用接地网。

在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未发生因装置设备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表现出来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

该项目公辅工程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该项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施均为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电缆安装使用槽盒或穿钢管敷设,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设计缺陷。对试生产期间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5.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该项目存储单元中依托的611仓库、3#罐区甲类罐组危险化学品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该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及储存设施采用DCS控制系统,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储存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该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监控措施符合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江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审查、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试生产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查;

2)周边环境的适应性:该项目正常生产时,与周边其他企业相互影响较小。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验收。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6)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按照(GB/T29639-2013)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先进,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了设计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该项目设自动监控系统,设有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自动监测测点的布局合理,现场。该项目采用的自动控制系统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1)该项目采用就地控制和集中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工艺设备仪表的检测主要为集中仪表控制,对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等的关键参数手动控制。主要采用常规仪表对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重要参数远处至综合楼四的中心控制室;工艺控制就近设置机柜室,远程仪表控制的参数选用仪表盘进行集中显示和控制;该公司储罐区等液位等参数采用现场显示、远程控制,设置液位等高低限报警、联锁。

12)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13)该项目建立有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工作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1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均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并按照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与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培训;职业、职能技术培训;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具有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

16)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酚、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该项目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和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完善,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均已整改。自建成试运行以来,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工况良好。

综上所述,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认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0.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2

现场参加人员

赵俊俊,企业(朱敏)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