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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2 13:51:57    浏览: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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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安监管人字〔2012〕238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征集评选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的函》(人事函〔2012〕127号)的精神,为促进安全培训教学规范化,提升教学课件制作水平,促进教学互动,提高培训质量,增进培训效果,现就我省安全培训优秀课件征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对象

  这次优秀课件评选面向全省从事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学的人员征集,优先考虑各级安全培训机构的专职、兼职教师。中高等学校、安全中介机构、大中型企业等单位从事安全培训教学的人员也可参加评选。

  二、课件类别

  所征集的安全培训课件,按行业领域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其他行业和通用课程6类;按教学对象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培训教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等,部分行业领域可细化到工种。

  三、课件要求

  (一)课件名称可自主确定。课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符合安全生产实际,符合相应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课件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模块,讲授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

  (二)课件形式不限,可将图、文、音、视、动画等表现方式有机结合,界面布局合理、新颖活泼,色彩搭配协调,视觉效果好。

  (三)课件操作方便灵活,交互性强;具有开放性,便于增添新内容;运行稳定,不要求特殊的运行环境。

  (四)课件应为申报者原创作品,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问题,均由申报者自行负责。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并获奖的优秀课件,将视为同意省安监局作为公益性宣传教育培训使用,供全省各安全培训教师学习和借鉴;条件成熟时,录制成教学视频,供学员网上培训学习,不涉及版权问题。

  四、课件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程序。课件由作者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按照隶属关系报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二)申报材料。包括:《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申报表》(一式3份)、《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申报情况汇总表》,以及安全培训课件1套和课件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三)评选表彰。省安监局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和专业人士,对申报课件进行综合评审。所评选出的优秀课件作者或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在省安监局网站宣传。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安监局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有关单位开展安全培训优秀课件征集工作,广泛动员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申报课件,并对征集的课件进行认真筛选,确保质量。每个设区市选送3件,其他各单位各选送1-2件。

  (二)请于9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局宣教中心。(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8楼801室;邮编:330030;联系人:刘方,电话:0791-85257108、13970942001,电子邮箱:liufanganda@163.com ,QQ:369330097。

  江西省安监局

  2012年8月10日